Re: [討論] 女兒告媽媽
昨天看 于美人Fun電這個節目
他請到了 媽媽 大兒子 大女兒 二女兒 四女兒
以及劉姓宗族 李明譽律師(幫郭玉玲打官司的那位律師) 曹西平 及幾位特別來賓
針對為什麼要告媽媽 來作雙方面的解說
事情的原由:
父親去世後 媽媽的意思是說要將財產分成九份 一人一份
但是要先父親生前所欠的150萬先扣除掉 所剩在分
也就是說150萬的債務要子女們一同承擔
但六位女兒不答應 原因
當初那150萬是大兒子要借的 但因為他沒加入農會所以無法向農會借款
於是便以爸爸的名字去向農會借款 也成功借成了 但那筆錢實際上是大兒子要借的
而今父親去世 女兒們的意思是這150萬不能夠除掉
因這是大兒子私人的債務 不該由其他的兄弟姊妹們幫他背
但媽媽不答應 意思是說當初就是大兒子沒辦法 所以才向父親借
如今大兒子生意也失敗了 要他怎麼背這債務呢
而且之前四女兒因為房貸的壓力 自殺過一次
之後爸爸也拿出了30萬要給女兒去付房貸
之後四女兒在爸爸病重時說要還給爸爸拿去治病時
父親拒絕 說那筆錢是要給四女兒好好養身體的
可是媽媽卻一直認為四女兒應該要還這筆錢才對
其實到這裡為止 雖說老媽媽一直說他並沒有偏心
但實際上 我這個外人都覺得老媽媽真的蠻偏心的
大兒子借的錢就不用還 四女兒借的錢就一定得還
不還就詛咒連連 說四女兒如果不還錢就還會再死一次
所用的字語實在令人聽不下去 而在場的劉姓宗親們 想當然爾的
他們擺明就是認定女兒不該要求分家產
而劉律師也說了 依照法律來講 父親所給四女兒的錢是不用還的
因為那是父親對子女的愛 不忍見女兒為錢而身體弄壞
但兒子用父親名義所借得那150萬 不能像老媽媽說的那樣
由兄弟姊妹共同分擔 雖說那也是父親給兒子的錢
大那筆錢是用來在去《生財》用(也就是說那是做生意用的資金)
應該是在父親所剩的財產依他們所說的分九份後
自大兒子的那份扣除才對
但老媽媽卻認為這樣對兒子不公平 其實這就是傳統的 重兒不重女
這讓我想到我家 我爸爸是台南人 我媽媽曾經跟我說郭過
叫我要有心理準備 因為台南人是不分遺產給女兒的
但她要我努力去爭取 說不定有變數
其實 這對女性真的很不公平 為什麼女兒就不能分遺產呢
難道她不是父母生養的嗎?????
--
我愛傳統豆花
我要我的電視機
我要學作豆花 開豆花聯鎖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1.192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2 篇):
1
1
Feminism 近期熱門文章
PTT兩性男女區 即時熱門文章
16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