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通姦除罪化

看板Feminism (女性主義)作者 (當不成孩子王)時間18年前 (2007/10/23 03:22), 編輯推噓7(7040)
留言47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4/56 (看更多)
※ 引述《playskin (上山下海香蕉皮)》之銘言: : 該不該以罪罰之,您指出了重點。 : 如果刪除「妨礙家庭」罪,改為不罰,上溯到967條、1052條, 這裡不能上溯,老大。 妨礙家庭罪是刑法,親屬編是民法,根本是兩碼子事 就算通姦者無罪(刑),不代表另一方不可以因此理由訴請離婚 並追究相關賠償責任(離婚總是有些精神或其他方面損失,不管婚姻神不神聖都成立) : 這兩條就失去罰則方面的對應效力,失去該效力後, 這兩條不是拿來罰人的,罰人的部份在民法 1056 1057 條 重點是,這兩條沒有罪 比方說過失毀損他人財物是無罪的,但是要賠錢 (又要刪一些錯誤前提下的推論了) (而且我不是唸法律的 =.= ) -- 影像、聲音、文字間的操弄 部落格 http://rekegiga.blogspot.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65.129

10/23 03:24, , 1F
ㄜ,我說的上溯並不是在法理或法律結構上的上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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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種文本相關的片段都有交互對映的關係,而反映出一個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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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二段有考慮到你會這麼說 所以補充另有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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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或保有岐異的邏輯。我用的技巧是把法律當作一個一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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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展現"維持婚姻忠誠"的精神 用民事重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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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解析其中隱含的邏輯。如果實證法能以自身的邏輯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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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刑法不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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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到所有法條與立法目的充要性,我想法理學的發展就已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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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除罪並不會造成你所謂的崩壞(在此不論該邏輯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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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束了。但事實並非如此。您可能已經蠻明顯看出我慣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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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結構主義方面的技巧,這個方法和法理學是有些出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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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者更嚴密些,但能討論的空間小。顯然我們在這個論串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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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喜歡言簡意賅 刪刑法不會造成崩壞 因為民法照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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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是尋找法律可以被補充的空間,或者跳出法律看真實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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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所以經過這樣的說明,您是否願意重新閱讀並回覆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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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認為我文章「前提錯誤」的部分?我並不是在法理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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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上做那些推論的,我想我們在這邊也不是只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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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論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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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重回覆了 "因為民法照罰 所以刑法刪不刪不造成民法該二條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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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虛設" 這樣您滿意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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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看來言簡意賅不起來,我發現這樣用詞會出問題 "因為民法 1056 1057 的賠償事宜已維護了 967 1052 條中隱含對婚姻忠誠的看法" (若婚姻不須忠誠 那不忠者何必賠償) "所以刑法定不定罪、罰不罰並不造成 967 1052 的虛設,甚至是價值的崩壞" ※ 編輯: reke 來自: 61.64.65.129 (10/23 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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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自然法與國家強制力來說,我認為刑法不罰會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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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相關法條的崩壞。把通姦者以刑罰之當作第一條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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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除它之後,後頭的其他法律就變得更容易變成刪修的標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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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些法規都開始浮動的時候,人對婚姻的信念與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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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回歸到普世價值、內在道德、或「別人怎麼看」的出發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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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對社會未必是危機,但對法律和國家立場在此事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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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是危機。只是把它當作一個法律效力與國家權力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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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邏輯問題來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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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議在這裡把國家當作一個「法人」並且有其對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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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學」來看待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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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耐的)話都你在講 法理學你先提 提完說不是法理學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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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法人跟心理學都出來了 法人怎麼談心理學 談負責人還是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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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份子的心理學 你不要被指一件就扯另一件 天快亮了我很暴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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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隔12小時回來看你就知道自己失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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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學」三字是一個提示,人與法人都有位格,需要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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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完整與一致性,因此其行為有一定可預期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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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的位格表現在法律上,有一定的彈性,也有一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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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或所謂敏感議題。這邊不借用心理學要借用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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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客客氣氣的用了「提議」,你不滿意或不懂可以再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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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身體精神狀況如何不用給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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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ll 不用12小時我就知道了 我是有意的失態展現一種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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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我們不是在閒聊 你要轉議題不要那麼跳脫或連提示都不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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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東拉西扯的"談話術"跟某A有種驚人的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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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01:22, , 44F
我哪有不給提示?但我也不敢要求你跟上我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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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右腦型的人,不是牽拖,空間式的語言思考真的頗會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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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自己和聽者的痛苦,我已經很努力在克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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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合一段時間吧。看在整個板的份上,有比發怒更好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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