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華岡之狼放出來後啦~><

看板Feminism (女性主義)作者 (no war is a just war)時間18年前 (2007/09/16 20:36),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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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WomenTalk 看板] 作者: tatame (no war is a just war) 看板: WomenTalk 標題: Re: [心得] 華岡之狼放出來後啦~>< 時間: Sun Sep 16 00:50:28 2007 ※ 引述《descent (爽過頭)》之銘言: : 我認為誰贊成放他出來, 就要負責如果在犯之後的彌補, : 例如那些人權團體, 要拿出一筆金額來彌補, : 我想到的也只有金錢了。 : 不然好人老是讓他們作了, 又不用負任何副作用的責任, : 沒這麼好的事吧! : 我覺得有些人是自己把自己的人權放棄的, : 這種人憑什麼談人權。 其實站在女生的立場 當然是很討厭強暴犯 可是講到更生人和人權 我有個小小的疑問: 就是之前特赦的時候(先不論政治立場), 他們的說法是「特赦出來的犯人再犯率比關到期滿出來的低」 我們假設特赦出來的再犯率是30% 期滿出來的是50% 無論再怎麼樣,只要犯人出來,都會有人再犯,那這樣到底是要不要特赦? (離題:有人說通通關到死,可是現實是政府養不起那麼多犯人 orz) 相同的問題,之前也有人提到什麼教授說假釋出來比較不會恨意滿懷,比較不會再犯, 雖然這個問題縮小範圍到一個人身上,可是都牽扯到機率。 無論機率大還小,對一般老百姓來說,就只有「有受害」「沒受害」的差別而已 請問到底該怎麼取捨比較好呢? --- 另外關於強暴犯不要閹掉不完全是基於人權的立場, 因為強暴動機很複雜(例如心理狀態或權力慾望), 就算把強暴犯閹掉,他也可能拿其他物品進行強暴, 所以有監控是比較安全的做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8.77.247 ※ 編輯: tatame 來自: 218.168.77.247 (09/16 20:36)

09/16 20:36, , 1F
想討論看看這個議題~
09/16 20:36, 1F
文章代碼(AID): #16xICrJD (Femin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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