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華岡之狼放出來後啦~><
看板Feminism (女性主義)作者tatame (no war is a just war)時間18年前 (2007/09/16 20:36)推噓0(0推 0噓 1→)留言1則, 1人參與討論串1/3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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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tame (no war is a just war) 看板: WomenTalk
標題: Re: [心得] 華岡之狼放出來後啦~><
時間: Sun Sep 16 00:50:28 2007
※ 引述《descent (爽過頭)》之銘言:
: 我認為誰贊成放他出來, 就要負責如果在犯之後的彌補,
: 例如那些人權團體, 要拿出一筆金額來彌補,
: 我想到的也只有金錢了。
: 不然好人老是讓他們作了, 又不用負任何副作用的責任,
: 沒這麼好的事吧!
: 我覺得有些人是自己把自己的人權放棄的,
: 這種人憑什麼談人權。
其實站在女生的立場 當然是很討厭強暴犯
可是講到更生人和人權 我有個小小的疑問:
就是之前特赦的時候(先不論政治立場),
他們的說法是「特赦出來的犯人再犯率比關到期滿出來的低」
我們假設特赦出來的再犯率是30% 期滿出來的是50%
無論再怎麼樣,只要犯人出來,都會有人再犯,那這樣到底是要不要特赦?
(離題:有人說通通關到死,可是現實是政府養不起那麼多犯人 orz)
相同的問題,之前也有人提到什麼教授說假釋出來比較不會恨意滿懷,比較不會再犯,
雖然這個問題縮小範圍到一個人身上,可是都牽扯到機率。
無論機率大還小,對一般老百姓來說,就只有「有受害」「沒受害」的差別而已
請問到底該怎麼取捨比較好呢?
---
另外關於強暴犯不要閹掉不完全是基於人權的立場,
因為強暴動機很複雜(例如心理狀態或權力慾望),
就算把強暴犯閹掉,他也可能拿其他物品進行強暴,
所以有監控是比較安全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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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atame 來自: 218.168.77.247 (09/16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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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6 20:36,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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