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台灣問題應有9成9是由女性所造成~~~
※ [本文轉錄自 MenTalk 看板]
作者: Aimable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 看板: MenTalk
標題: Re: 台灣問題應有9成9是由女性所造成~~~
時間: Tue Jun 26 22:30:33 2007
※ 引述《fattyking ( 堂堂正正)》之銘言:
: 這個標題,真的是言過其實
: 也太偏激了
是很偏激 也很奇怪
等於在罵家中的媽媽 姊姊 妹妹一樣
只要是女的 都應該檢討一樣
: 不過一連串的討論,是挺有看頭的
: 閒來無事,有一些想法來回一下
: ------------------------------------------------------
: 男女不平等,人人都知道
怎樣不平等?
是女人的智力比男人低? 功課 或考試都比男人差嗎?
不是這樣吧!!!
再說 女人的家世背景 她父母的社經地位 也不見得比公婆差啊!
: 但是怎麼個不平等法
: 卻是難分
: 男人是會得到一些好處
: 但是女人得到的好處也不會少
有必要這樣男女之分嗎?
男女都有能力 都有學歷 都能夠養家 養小孩
有必要像傳統男女一樣 搞甚麼不平等嗎?
傳統女人結個婚 就要向夫家"開價"要聘金 餅錢 車子 房子
才願意把她"嫁賣"到夫家?
然後 婚後開口閉口公婆 陪公婆吃年夜飯 好似她爸媽矮公婆一截
好似她爸媽白養了她一樣? 一點都不像男人一樣懂得孝順她自己父母?
不然婚後就只會等男人(包)養她?
再來 就是侵犯大小姑權益 (從跑到夫家住 害大小姑讓房間 無隱私權開始)
然後 只會在婚姻板上 講婆媳問題 講三天三夜講不完!!!
奇怪了 她怎不像男人一樣 好好孝順她自己父母呢???
整天男人長 男人短 不然就男人的父母???
: 不過若是提到擔負的責任
: 女人勉強算是左右逢源
: 男人卻是無路可退
: 女人學歷讀高點,出社會闖一番事業
: 被稱為女強人
: 若是不適合在社會上打滾和人競爭
: 找個好婆家,也不失為一個好歸宿
: 男人就沒得選了
: 自小就被說要成為一個男子漢
: 不準哭,不準撒嬌
: 長大了一定要出社會和人一較高下
: 而且還得要扛得起家庭
那也要看你是遇到怎樣的女友?
在這社會上 有職業婦女(包括你講的女強人)
也有整天只想被男人(包)養一輩子的女人
同理 這社會上 有讓小孩雙姓的好男人
也有大男人主義 把女人看二等公民 只准女人幫他生小孩的男人
---
這社會上 有養女兒如養兒子般的父母
也有重男輕女 只等著"嫁賣"女兒後 從此懶得花一毛一力在她身上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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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社會上 有懂得孝順她自己父母的女人
也有那種婚後只會開口閉口公婆 然後將她孝順之事 賴給兄嫂或弟媳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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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這社會上 甚麼樣的人都有; 不用一竿子 打翻所有的人喔!
有男女平等意識 懂得彼此尊重的男人與女人
(男女一起養家 養小孩 小孩雙姓, 陪各自父母過除夕 各自孝順自己父母
女人並沒有被"聘買"與"嫁賣"到夫家 當二等公民!
她也不會去迫害夫家大小姑任何權益! 因為 不要女人為難女人 成為父權幫兇!)
也有傳統上 大男人與小女人
(女人被"聘賣"到夫家 婚後從此"幫男人"生小孩 幫男人孝順父母;
但男人需包養她一輩子, 而她父母也把她當潑出去的水
而這種傳統女人 通常會去迫害大小姑的權益 甚至管大小姑嫁不嫁)
--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結婚!(小孩雙姓 不用聘金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 兩性平權)
法國在2001年通過的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
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同時冠上父母雙姓。
德國早在1976年通過姓氏繼承法,結婚夫婦生育的兒女
之姓氏原則上在結婚時就已決定。
※ 編輯: Aimable 來自: 61.216.170.162 (06/26 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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