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姓啥? baby報戶口…很多人白跑
姓啥? baby報戶口…很多人白跑
【聯合報╱記者陳智華/台北報導】 2007.06.03 03:26 am
民法親屬編修正條文最近生效,子女姓氏要父母雙方約定,有民眾到戶政事務所替新生兒
報出生,因為沒有帶約定書,只好再跑一趟,抱怨連連。台北市各戶所除加強宣導外,甚
至還打電話到有新生兒的家戶提醒;萬一父母雙方無法達成協議子女從姓,就要由戶政機
關代為決定,有戶所人員擔心,茲事體大實在為難。
台北市民政局指出,民法親屬編修正後,上月25日生效,其中改變較大的是子女的從姓,
以前是原則從父姓,媽媽無兄弟者,則可約定從母姓;但現在則改為子女一定要在出生登
記前,由父母以書面約定子女從姓。
這次修正條文也規定,父母雙方協議不成,交由戶政機關決定,內政部為因應此變革,提
出戶籍法修正草案,如父母協議不成,可到戶政機關抽籤決定,父母如不去,戶政人員將
代為抽籤,並逕自登記,未中籤的父或母如不服,可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
雖然民法修正條文授權戶所人員必要時可替民眾決定,民政局和戶所相關人員都表示,要
決定孩子的姓氏事關重大,非到萬不得已,不太可能行使權力,幫民眾決定,所以還是盡
力宣導,萬一父母意見不合,也要盡力協調,由民眾自己決定。
北市戶政人員原本擔心開放新生兒從父姓或母姓,有可能反而造成父母來報戶口時,為了
決定孩子跟誰姓,發生口角。但一周來,戶所尚未發現有夫妻替孩子報戶口時,在戶所吵
起來,因為媽媽通常在坐月子,報出生多由爸爸代勞,且從父姓占大多數。
不過,戶所人員也發現,不少家長來替孩子報出生登記時,沒帶雙方對子女姓氏的約定書
,只好再跑一趟,抱怨連連。
民政局和各戶所最近忙著宣傳,甚至利用國民健康局出生通報資料,一一打電話到有新生
兒的家戶,希望民眾到戶所幫新生兒報出生,除要帶出生證明、戶口名簿、申請人身分證
及印章外,還要再帶父母的書面約定書,約定子女要從父姓或母姓。
民政局說,約定書不限格式,只要父母簽名,明確約定子女姓名即可,民政局在網路上提
供範本下載。網址:http://www.ca.taipei.gov.tw/civil/page.htm
【2007/06/03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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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結婚!(小孩雙姓 不用聘金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 兩性平權)
法國在2001年通過的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
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同時冠上父母雙姓。
德國早在1976年通過姓氏繼承法,結婚夫婦生育的兒女
之姓氏原則上在結婚時就已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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