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Re: 爭取學生情慾人權(何春蕤)

看板Feminism (女性主義)作者 (purity)時間22年前 (2003/01/31 10:5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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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humanistic 看板] 作者: ivanos (懷疑可以被懷疑) 看板: humanistic 標題: Re: 爭取學生情慾人權(何春蕤) 時間: Mon Jan 27 23:35:55 2003 ※ 引述《skyW (小天空之薄命演出)》之銘言: : 爭取學生情慾人權 : ◎何春蕤(作者為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召集人) 一、 面對這種強力扭轉的言論,不妨可反問何春蕤,沒錯, 沒有理由說無慾自由高於情慾自由,但,又何嘗有理由 說情慾自由高於無慾自由? 二、 一個主張經常只是一個主張,和一種成熟的落實可能會   有很大的落差。中間的差異就在於執行面的問題。 主張學生有在宿舍性愛的權利,這「概念」本身代表一 種立場,是可以。但,很顯然的我想只要身為人都不僅   不想置身於一對性愛伴侶的「現場」,性愛伴侶本身也    不想置身於有第三者置身當下的「現場」;因此,協調    就成了一象很重要的機制。 大部份住過男生宿舍的都知道,這「協調」講得很簡單 寫起來也不過兩個字,但執行起來的難度卻遠高於男女    雙方直接跨進宿舍房門往床上一躺的難度。 以一種比較的觀點來看,何春蕤所主張的這種自由,所    需要犧牲的不會低於甚至高於現行的制度與作法。這種    一廂情願的純粹概念式的自由,毫不考慮現實層面的難 處,實際上就是一種粗暴的自由;而這種主張終究只會    是考慮欠周的疾呼而已。 更何況,回到第一點,我要問她,有何理由主張情慾自    由高於無慾自由?若要說多數決,何春蕤應該先公佈一 份嚴謹的男生宿舍關於這課題的意願的統計分析,而非 盲目粗糙地以少數案例(或許作為表象的聲音乍看之下    比較大)對群體意願下判斷。(「但是像這樣的案件正    凸顯了......」,何女士,就憑一個案件妳到底能凸顯 什麼?真是好奇)    最後,以國外的作法來做為論證的依據之一,把國外的    月亮拿到臺灣來作對比,不僅令人懷疑其是否謹慎考量 民族民情與觀念之間的差異;就時間與觀念的進程而言, 直接把國外的東西撈過來強栽在國內的土地上,是否適    當?值得懷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181.1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59.70.169
文章代碼(AID): #-EUNmpo (Femin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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