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離婚後原生家庭的壓力
1丶我根本就不想離婚。
2丶真的要離,對方也應該要付一半
的小孩撫養費,沒有不付的道理。
3丶為了讓小孩有更好的環境能成長,
設法替他們爭取更多的資源,是天經
地義的事。如果以為只能靠自己,那
不就是限制了小孩成長時,能取得的
資源?
4丶如果單親家庭的小孩,因為成長
時教養資源的不足,有任何的問題,
那當然不是同住方的責任,因為同住
方無疑已經比非同住方,承擔了更多
的小孩教養工作及支出。小孩沒照顧
好,要怪也只能怪非同住方,要不然
就是小孩自己的命不好,碰到這樣不
負責任的父或母。只要同住方是正常
教養小孩,即使小孩因為資源不足而
成長的不夠好,也不用內疚,根本就
不用想太多。
5丶如果其他家人願意支持照顧小孩,
那第一個要感謝那些家人的,當然是
小孩自己(所以孝道很重要)。非同
住方,如果有出錢,或者對那些支持
照顧小孩的人,主動表示感謝,那也
就算了,如果都沒有,那也是人品問
題,沒什麼好説的。
6丶不肯付小孩撫養費,或者不肯去
對協助照顧小孩的人,表示感謝的非
同住方,其實並不樂意小孩取得更多
更好的教養資源。同住方如果是真心
為小孩好,對此生氣或不滿,那完全
是天經地義的。
引述《QIAOYIS (Monology)》之銘言:
: 小孩的責任是父母的
: 當你無力維繫你的婚姻關係
: 並且在你簽下離婚協議書的那一刻起
: 你就是同意了扛起照顧小孩的所有責任
: 不論什麼原因
: 你簽名了
: 就是你接受了
: 就是你同意從此擔負起照顧子女的所有權利義務了
: 如果你做不來需要尋求他人幫助
: 那是你的問題
: 是你能力有限、收入有限
: 是你該去跟幫助你的人表達感謝
: 而不是一味歸咎對方不負責任
: 更不是把自己的責任轉嫁到對方身上
: 我是一個單親媽媽
: 我的離婚原故事跟八點檔一樣精彩
: 後來為了拉開與對方的距離
: 我甚至帶著兩個幼稚園孩子出國一邊讀書一邊工作一邊無後援一打二
: 這樣的日子轉眼已經過了兩年
: 但是我從來不覺得對方應該要感謝我
: 因為這是我的選擇
: 我同意了離婚、我選擇了小孩
: 我甚至很感謝對方沒有在監護權上面為難我
: 讓我可以和孩子在一起
: 即使我生活的每一分鐘和賺到的每一分錢都必須花在孩子身上
: 我從來沒有怨言
: 因為他們就是我的責任
: ※ 引述《Bedlem (Bedlem)》之銘言:
: 幾
: : 盡
: 給
: : 個
: 小
: : 時
: 發
: : 脾
: : 照顧小孩是父母的責任,其他家人又不是
: : 小孩的父母,為何要承擔這些?
: : 妳應該要求妳前配偶支付小孩撫養費,然
: : 後將這些錢,依照家人照顧小孩的工作量
: : 轉給家人,或者要求前配偶對代為照顧小
: : 孩的家人,表示感謝。
: 己
: : 。
: 儘
: : 量
: : 老一輩觀念很難改。
: 看
: : 醫
: 氣
: : 。
: : 也許只是妳自己心理作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1.172.16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ivorce/M.1594421784.A.5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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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離婚啊,所以當然是被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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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她沒付小孩撫養費
而且照你這樣説,原 PO 的那位單親媽
媽的父母,為何要生氣和不高興?
我之前就有説,可以一起吃飯,然後相
互表示感謝,而不是單向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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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在講我前妻吧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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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錢是我父母的,又不是我的。養
育小孩是父母的責任,不是祖父母的
責任,所以我前妻有責任出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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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我前妻去感謝我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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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把責任給拋棄掉而已。
※ 編輯: Bedlem (118.161.172.164 臺灣), 07/11/2020 23:42:47
還有 44 則推文
還有 12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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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夠主動,感謝的範圍也有點窄,
只感謝我爸媽支持我們的女兒學
鋼琴,其他沒講。
不過能感謝,也算是好的開始,
後續就看她怎麼想了。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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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説,如果換個角度來看,也
可以説當時她不顧小孩,已經不
配待在婚姻中了,是我不要她的。
我提議一起吃個飯,互相感謝對
方,就是覺得互相肯定,總比否
定對方要好。這種事沒有什麼互
相否定,站在當事人的立場,如
果被對方攻擊,當然是要肯定自
己,然後否定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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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她付了再説吧,她會付嗎?
我蠻懷疑的,首先她身邊的人會
阻止她付,畢竟錢花在她自己和
她身邊的人身上,會比承擔責任
支付小孩撫養費要爽,當然會找
理由攻擊男方,好心安理得的儘
量不付小孩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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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對方不肯出小孩撫養費,帶小孩
的那一方,就要早點把小孩訓練成有
能力自己照顧自己的人,比如能自己
起床丶做早餐丶上下學丶洗澡丶寫功
課,或者花錢解決晚餐問題的人,才
藝什麼的就量力而為,反正孩子因為
資源不足,而沒有得到更細緻的照顧,
或者享受到比較好的教育服務,那也
不會是照顧方的錯,而是不肯出小孩
撫養費的那一方的錯。
小孩如果不喜歡這樣,就得及早獨立
和自立自強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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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小孩的命運感到悲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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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愛小孩,當然會想儘可能給他
最好的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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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照顧小孩是父母共同的責任,一方
逃避責任,只是在為難另一方而已。當
然如果狠心一點,兩方同時將小孩撫養
責任拋棄掉,也是另一種型式的公平,
但這時孩子就會很慘。如果社會大眾認
為這種情況無所謂,那社會自然就會
付出他們所不想付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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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是裝不懂而已。不肯對小孩負責,
付出代價的是另一半或小孩,這樣久了
以後,就沒人想結婚生小孩,家庭的功
能沒了,社會就沒有健全的下一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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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問題不對。我的意思是,在力所能及
的範圍內,儘量給小孩最好的,然後設法
增加這個範圍。至於對錯,那是價值判斷,
你可以給你小孩最差的,但那跟我無關,
但我前妻如果根據她的價值判斷,拋棄對
我和她所生小孩的責任,我當然也可以依
照我的價值判斷,來非議她。
※ 編輯: Bedlem (111.241.81.30 臺灣), 07/28/2020 22:5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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