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太太提離婚,但我想擺爛

看板Divorce (離婚)作者 (雙姓: 更完整保障女人!)時間7年前 (2017/10/17 00:33), 7年前編輯推噓-2(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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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edlem (Bedlem)》之銘言: : 1丶我沒外遇或犯錯,我爸媽待她也很客氣。她覺得我有錯的話,就讓法院來判我們離婚 : 。 : 2丶其實我也可以爭辯説她有錯,但我不想講了。 : 3丶我們早就有分攤家事了,她也有上班賺錢,賺的比我還多,家用各負擔一半。 : 4丶以前我已經讓她很多了,但沒理由她提什麼,我就答應什麼,特別是離婚這種事。 : 5丶我們快兩年沒有性生活,我都自己看 A 片解決,不會跟她生氣。我跟她開玩笑說,你 : 看,你不讓我碰你,我不生氣也不外遇,都自己解決,這種好先生要去哪找呢? 其實 你的處境 和我之前提到的那對台大畢的夫妻 很雷同!!! 因為 男的也是沒外遇 然後 女方賺的比男方多! (男的長相一表人才 身材標準 可當門面的那種喔!) (他的說法 也和你相似 因為 他也有做不少家事!) (他說 他後來也曾陸續和其他女人交往過 但...問題和他前妻都一樣! 所以 至今仍未找到對象!) 我相信 你的這種情況 也發生在不少對夫妻身上 特別是 太太賺比先生多的情況! 而且 可以預見的: 這類情況 將來會越來越多!!! (因為女力持續崛起中!!!) 就看夫妻間 能不能用"智慧"處理???!!! (小孩<雙姓> 自由度更高 就是其中一種解! 當事人若夠"現代" 就會使用<雙姓>!!!) 對於目前社會這種"<小孩單從父姓的家庭>案例" 最有效 最切實的解法 應該只有一個: 男方再多付<家用>! 看看"利多"是否能留住她! 若連金錢上的"利多" 她也沒興趣 那就真的沒辦法了..... (對我個人而言: 1. 我100%不要<婆媳關係>!!! 就算男人給我再多的錢 我也不要!!! 2. 若我有生小孩 我只接受 小孩<雙姓>) 人是喜歡"好處"的動物 特別是"錢" 既然目前的"好處"無法留住她 無法讓她有"興趣" 那就在家用上 你再多出多一些 讓她有"更多"好處 反正 最後夫妻的財產 也是留給自己小孩啊! 有些男人 是負擔"所有家用"! (因為太太沒在工作) 牙醫歌手張洪量 他的太太來自立陶宛 (以前是體操國手) 兩人生了一男一女 整個家 應該都是靠張洪量一人出錢養吧! 雜誌拍到 張洪量帶太太去買外買 (不是小吃攤那種喔!) 記者拍到 他突然出現在類似公園裡 雙手捧一束花送他太太 在張洪量大巨蛋演唱會上 他太太笑笑地說 張洪量這個丈夫"Not bad!" Youtube上看到 當主持人訪問張洪量 如何維繫夫妻感情 他有說到: 其中一項是 要記得不時送花給太太~~ 人是往"好處"走的動物! 有好處 她自然會留下!!! 反之 沒甚麼好處 就不會留下! (這和公司留不留得住人的道理一樣!) 若說 你太太在<父權婚姻>下 其實忍受了一些事情 是你"看"不到的 "感受"不到的 是"金錢"無法彌補的委屈 以至於她今天覺得一切都"受夠了" 不需要婚姻了 若是這樣的情況下 你是否會更樂意付出更多"家用"??? 質疑: 1. 這一切要怪因為小孩沒<雙姓>嗎? 因為小孩沒<雙姓> 所以 女人在金錢上 就會"期望"男人付出更多更多? 2. 假設: 小孩若都是從<母姓> 那你太太是否今天就會不想離婚??? 3. 原po不妨從這個角度想想看: 那些還待在婚姻中的女人 其實 是因為有"好處"可拿的! 否則 也會想要離婚! (P.S. 再次強調一下: 柯文哲的錢 是他太太在管的喔!) 4. 假設: 我們的法律是規定 小孩是從<賺錢較多一方父或母>的姓 原po可接受小孩從<母姓>嗎? (這樣的假設 是否較貼近原po太太的心聲與處境?) 5. 今天 你是遇到較會賺錢的太太 來日 若換個較不會賺錢的太太 難道你就不會被指望付出"更多"家用???? 6. 小孩都十歲了 你都已在婚姻中 付出至少10年的努力了 (體力 + 時間 + 精神) 今天要離婚? 打掉重練嗎? 這樣不是更累.... 更勞力傷財嗎???? (怎不去好好查一下 李新為何要跳樓???) 另外 小孩一旦失去媽媽照顧 日後會更快樂嗎? 不會增加愁容嗎???? 7. 家用各半 小孩從姓有各半嗎? 有雙姓嗎???????? 建議將小孩改成<雙姓> 太太離去的意願 應該會多少"降低"一些!!! (你的太太不是甚麼奇葩 不過是一般正常心理的女人; 怎不去怪<父系單姓制> 對女人權益與尊嚴而言 十分不合理?????????) 勸你還是快買束花 請太太吃頓浪漫的燭光晚餐 好好重新計畫更美好的將來吧! -- 講<孝順公婆>時,也請同時講<孝順岳父母>!!! 岳父母比公婆更有100倍資格要求女兒孝順! [新聞] (台灣) 研究:女兒貼心讓父母增壽 http://tinyurl.com/mcktu3w 2011/08/07 [新聞] 性平祭祀》女兒回娘家掃墓 家族照興旺 http://tinyurl.com/lpbpvot 2009/04/04 [新聞] 女性祖墳留位 不是不可能 http://tinyurl.com/pp8l3z2 2009/04/03 拿聘金: 同古代人,男方<買女人>來養,得到<女方人力>。 (女人婚後不怎孝順娘家?!) 自己的女兒:(婚前+婚後)都好好愛護吧! 若不窮,<婚後>別...(販賣?) 給夫家(養)?!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ivorce/M.1508171624.A.0FF.html

10/17 04:05, 7年前 , 1F
妳在鬼扯淡什麼?這問題就不是收入跟支出的問題,是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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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感情出問題然後妳幹古說要男的多付支出,問題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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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妳這教母的腦袋真的水到出水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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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怪你會離婚,也不適合再結婚。因為沒有男人能接受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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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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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我也看不太下去... 就女的不愛了 也不想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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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家庭裡找不到自我 不過這也厲害能撐這麼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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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9:48, 7年前 ,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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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03:44, 7年前 , 9F
以我來說 送花可能是初期才有用 到後來都只要錢比較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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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08:03, 7年前 , 10F
完全廢文,講得好像只要男人肯花錢女人就會巴著不放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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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08:03, 7年前 ,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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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10:36, 7年前 , 12F
感情出問題不是哪一方多付錢就能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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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22:50, 7年前 , 13F
幫補一下 只能說有些女的很重財力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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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ony577 (36.228.229.172), 10/21/2017 00: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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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男的就是要用錢砸他老婆,偏偏他老婆賺比他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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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12:57, 7年前 , 1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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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12:57, 7年前 , 16F
老婆很倒楣,遇到媽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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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21:33, 7年前 , 17F
就是不愛了......有愛啥問題都吞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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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17:38, 7年前 , 18F
推最後兩句花,買花吃燭光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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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PvDze3_ (Divo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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