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婚後才意識到婚姻不是兩個人的事
: 直到今天才是我爆發的點,
: 因為我家的環境並不舒適,
: 不過有了小孩假日就是想帶回我家跟阿嬤玩阿祖玩,
: 只是我老婆並不喜歡回去,從小孩出生到現在
哪個女人會喜歡去夫家啊?
尤其 在"父權"社會裡 女人去夫家 往往是被"二等公民"對待
不是被當"女婿/客人"對待!!!
若真的有"男女平等"這回事
怎不先做到"小孩雙姓"???
小孩是"夫妻倆人生養的" 怎沒有雙姓???
一姓獨大 男人不覺得"不好意思"嗎???
: 一天到晚在跟我說,可不可以不要每個星期回去(路程約15分鐘)
: 目前一個月回去3個禮拜 每次大約4小時
: 平常其實都是我在陪小孩玩,我都會自己帶小孩出門去!
: 每次他跟我提,我就回他,
: 我從不會逼著你跟我一起回去,可以去完成自己想做的事跟朋友出去,
: 沒去我家沒關係,
: 但是你卻總是要阻止我自己帶小孩回家
: 一定要把我跟兒子綁在你身邊,
: 那既然如此不如離婚,變成兩個家庭算了,
離婚後 女人100%不用去夫家--> 起碼減少一個"重男輕女/女人綁小腳"的案例-->
女人能100%徹底擺脫<父權淫威>--> 也算是一件"好事"啦!!! ^^
既然誰也不願放過誰 (要讓彼此痛苦)
閒雜人等 硬要湊熱鬧 (沒完沒了的.... 好似這些閒雜人等 沒有自己的生活重心似的)
那麼 離婚後 大家都不用吵了
反正 各過各的 也沒人會餓死
男方家族人不用再<大頭症>下去
女方也不用再被<男方的大頭症>騷擾
事情也只能這麼"解"了!!!
也同時證明: <封建社會的男尊女卑婚姻模式>在現代社會 已"行不通"!!!
已踢到<大鐵板>!!!
PS. 台灣近十年 離婚率都是33%以上; 可見 有1/3的已婚女 已徹底擺脫<父權淫威>!!!
--
小孩雙姓:夫妻〈經濟合作〉& 反對《重男(方家族)輕女(方家族)》婚姻<大頭症>!!!
[新聞] 阿根廷政府大力推動《雙姓制》2008年2月3日 http://tinyurl.com/nep73np
《雙姓名人》施顏祥 龍應台 高金素梅 柳林瑋醫師 豆花妹:蔡黃汝
至於祭祖,施顏祥(前經濟部部長)說,他們家是施、顏兩個祖宗牌位都要祭拜。
妳是結《男女平權+小孩雙姓》的婚? 還是《重男輕女》的婚?(雙姓:尊重女性第一步!)
本來是公主->偽裝窮"灰姑娘"取/用/住公婆->被夫家"監禁"+過"養女"般生活->超級大白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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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ivorce/M.1491883633.A.2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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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ony577 (36.224.47.159), 04/11/2017 22:4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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