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離婚相關疑義...

看板Divorce (離婚)作者 (花吃了你的女兒)時間7年前 (2017/03/03 11:39),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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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現在要走的離婚方式是協議離婚, 顧名思義就是要雙方同意離婚條件, 做好法定離婚手續後離婚, 而協議內容只要不違背法律強制、禁止規定即可。 離婚協議內容通常可分為以下幾個部分: 1.同意離婚; 2.子女親權(就是俗稱監護權); 3.子女主要照顧及會面交往; 4.子女扶養費; 5.夫妻剩餘財產 而協議離婚時你們可以就2-5項達成部分或全部協議, 不一定要一次解決, 也可以單純雙方同意離婚, 其他再請法院判決。 現在先生同意離婚, 但開出了你無法接受的條件, 所以你要怎麼做? 1.說服他同意離婚並變更條件或先同意離婚,其他條件由法院判決: 除了你動之以情或他良心發現外, 他不太可能放棄他開的條件同意先離婚, 畢竟他現在主導著「可否離婚」這件事, 這是他的籌碼, 所以很難但還是需要嘗試。 2.就照他所說答應他孩子一人一個,之後再聲請法院酌定子女會面交往方式: 這個很賤, 但是還是有用。 因為所謂「探視權」這種東西放棄沒有意義, 畢竟父母子女相會屬天經地義, 另一方想看孩子還是可以聲請法院酌定會面交往方式來達成目的。 3.調解離婚不試試看嗎: 有時雙方皆同意離婚, 但是只是條件談不攏, 我有時會建議去法院聲請調解, 調解委員的好壞不一, 但有時就是可以說服雙方先答應某些條件, 不過建議這個在你1.試過之後都放棄時再使用, 而且必須要有蒐集證據做好判決離婚的準備。 4.兩個小孩都要,這個看起來只能判決離婚了: 基本上你應該可以同意「除非他頭撞到,不然不可能同意兩個小孩給你還跟你離婚」, 所以如果你真的想要兩個小孩, 那只能嘗試用判決離婚。 但判決離婚首重證據, 承認外遇的文字記錄、與他人親暱照片、你們兩人間對話、朋友家人看你們的相處等等, 這些都可能是可以作為證據的一部分, 但證據充不充足、能不能用, 這部分你就要請律師去幫你判斷了, 當然如果可證明婚姻破綻無法回復歸責於他或是有外遇之情況, 及考量小孩子的年齡、經濟狀況, 要爭取親權對你就更有利了。 5.找尋他的弱點: 首先, 你們必須要知道: 如果越急就越會無腦答應一些事情, 有弱點就會受制於對方。 而我們現在就是處於一個急著離婚又有弱點的時機, 請先緩一下情況, 因為你現在沒有生命、身體危險狀況, 最多只是看他看礙眼。 (看了心情不好而已) 所以找時間去諮詢律師, 你可以想一下他這個人有什麼弱點, 財產、父母親情、名譽、經濟來源等等, 某些弱點是你可以把他放大的, (有些需要律師來處理) 成為對你有利的籌碼, 這時就變成雙方較為平等的局面, 之後才有較大談判的空間來達成我們的目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9.113.15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ivorce/M.1488512390.A.73E.html

03/03 23:25, , 1F
感謝您如此詳細的分析……我會好好思考的
03/03 23:25, 1F

03/04 22:50, , 2F
好棒的專業文!
03/04 22:50, 2F
文章代碼(AID): #1OkEM6S- (Divo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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