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問精神外遇

看板Divorce (離婚)作者 (雙姓:《姓名權》平等!)時間8年前 (2016/11/16 17:02), 8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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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afa98shyuan (飛飛飛~)》之銘言: : 最近在網路上認識女性朋友,用賴聊天,但我已是已婚育有一子的男性。 : 與網友聊了1個多月,今日本打算約見面,(對方也是已婚女),卻被太太發現我的對話 : ,於是造成可能要以精神外遇的方式要求離婚。 : 我們的對話並無太多曖昧,僅是以好友相稱,並未成為網路情人。 這部分 就要看對話內容的"程度"而定 : 後來太太寫了一張內容大概是說如果我有精神外遇之類的情事,必須將財產歸她、孩子歸 : 她、還要付贍養費餅要求我簽名,本以為這樣就可以謝幕。 : 但她仍無法聽進去我所說的情況。 : 如此想請問這張她手寫的切結書在法律上是否有效力? : 以及離婚判定的部分將如何判定? 看在小孩未來的福祉分上 不要衝動離婚 先試著修補感情看看 給女方幾萬塊(或更多錢) 做為"精神傷害"的補償 (因為 就算一般通姦 也是會被法官罰錢的) 小孩都生了 (成果已完成一部分 何必半途而廢?) 看在小孩分上 夫妻看看能否維持婚姻囉 一日夫妻 百日恩 真的不行 過一段時間後 才離婚 -- 1. 現代女人: 可常回娘家 (可100%孝順娘家) 傳統媳婦: 很少回娘家 (不怎孝順娘家) 2. 現代女人: 大部份的人不拿聘金 傳統媳婦: 結婚拿聘金(嫁[賣]到夫家?) 3. 現代女人: 有人100% <沒靠夫家>養 傳統媳婦: <婚後> 取/用/住公婆家資源 4. 現代女人: 有存款 有經濟能力 買車 買房 傳統媳婦: 5. 現代女人: 小孩從《父母雙姓》增多 傳統媳婦: 小孩大部份從父姓 [大陸] 小孩可隨父姓或母姓,也允許採用〈父母聯姓〉。 http://tinyurl.com/hyy376z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ivorce/M.1479286939.A.9AA.html ※ 編輯: sony577 (1.160.212.201), 11/16/2016 17: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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