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突然要離婚-續
※ 引述《Divorce01 (離婚版匿名帳號)》之銘言:
: 今天,發現了,小三
: 但只有一張接吻照片 男方只露出半張臉跟衣領…但我知道那是我老公
: 時間是在今年1月…
: 對方說:這是我老公
: 所以這段外遇不是剛開始 是在我懷孕時就有了
: 那這段時間真是隱瞞的真好!!
: 請問:我目前要離婚…但萬一他房子改登記他媽名下 我是不是就拿不到了?
: 如果拿不到我有什麼方式可以做呢
我覺得,先考慮清楚妳是要離婚還是不要離婚
如果妳還想挽回,也覺得自己可以忍受,
這段時間他不管怎樣問離婚,怎麼提議,怎麼提議妳都冷處理。
讓時間沖淡一切。
如果妳要離,
那就絕對,不要分居,也不要跟他談判
更不要找小三
妳還是他老婆的時候,才能抓姦,才能請徵信社跟蹤
跟他還住在一起,才能蒐集更多證據
不回家的也記錄起來,回家對妳精神虐待啦什麼的也留下證據,才能增加自己的籌碼。
即使不主動找律師打官司,也可以提出證明重大過失在於對方不在於妳,讓他連訴請離婚
的沒辦法!
急的人,會付出比較大的代價
他想離妳就愈不要離,為了婚後的自己和孩子著想。
什麼早點結束早點解脫,除非妳之後的生活絲毫不受影響。
當妳決定離婚的時候,這關係就已經結束了,要為了爭取自己最大的利益而行動。
跟他拿錢買小孩和自己的東西,對自己更好,他跟小三愈好,就會更早想離婚。
更要和氣對老公,不可怒罵他(精神虐待),動手(家暴)
反正妳的心裡,要把他當的是陌生人了。
療傷的責任要自己扛,不然推給這種不負責任的人,只會讓自己更難受。
即使妳不要監護權,也可以爭取不要付這麼多扶養費。孩子重的是陪伴。
總之,都是艱難的路,但就是要找到方向,要離還是不離要認真思考。
決定了就義無反顧。
祝福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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