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日本在留資格變更(4)

看板CCRomance (異國戀情)作者 (tranquilizer)時間16年前 (2009/07/17 22:03),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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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久不見~ 來到日本展開新生活已經一個多月了, 今天終於辦好在留資格的變更也申請了多次再入國簽證。 我申請在留資格的方法跟muki之前介紹的一樣, 不過最後有出現一點小小的不同點, 也許是日本政府最近改的新方式,來跟大家報告一下。 原本繳交在留資格變更的資料時是不需要繳交信封的, 但是一個月前到入管去時、 事務員有要求我們買一個信封、收件人寫上自己的姓名跟地址, 並貼好380yen的郵票交給他。 之前不管是看網路或是板上, 大家收到核可通知時都是收到明信片、再依期限拿明信片去入管蓋章, 但是我昨天收到的通知,是先前交給事務員的那個信封寄來的掛號。 內容物也不是通知函, 而是裝著「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 除此之外並沒有寫辦理更新的期限或是應繳金額之類的資料。 這實在讓我一頭霧水、查了資料也沒有人收到過這種通知, 於是今天早上就直接帶著護照去入管問啦! 結果就是直接在那邊在寫一張「在留資格變更申請」 (很簡單、大概1分鐘就寫完,跟以往那些複雜資料不同。) 把護照、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外國人登錄証、還有4000yen的印紙交給事務員, 就可以辦理變更啦~ 跟之前其他人寫的狀況不太一樣, 不過也是順利就辦好啦~ 不知道日本的在留資格變更是不是日後都會改用這種方式, 但至少掛號是比較安心。 如果日後日本幫的版友們辦理手續後收到的也是這一種, 不要擔心、就直接給他衝去入管辦手續即可! 不過因為那張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並沒有寫最後應辦理期限,(原本的明信片就會寫) 應該還是在收到後盡早去辦理比較安心~ 對!真的要記得去辦手續在護照上蓋章 因為那封掛號裡並沒有寫任何要你去入管辦手續的字樣 饅頭還說:啊這不就證明書了還要辦啥手續?! 但如果就此安心沒有去辦手續 護照上的簽證期限過期後還是違法的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1.112.129.159 ※ 編輯: cobaltblue 來自: 121.112.129.159 (07/17 22:05)

07/17 23:11, , 1F
感謝分享經驗^^ 推推推
07/17 23:11, 1F

07/17 23:59, , 2F
收進精華區了!感謝分享!
07/17 23:59, 2F

07/22 22:44, , 3F
感謝分享!!!太熱心了T-T
07/22 22:44, 3F
文章代碼(AID): #1AO8J7cD (CCRom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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