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3/12(四) 豐富生活的 自然把妹法
話先講在前,這篇是針對原文下方的討論,討論有關本板板規/板風的板務意見文。
沒人反對營利。
重點是PTT就不是拿來營利的地方,在那邊講板規的人要不要去看看站規?
有市場想賺戀愛財可以,但覬覦這邊的人氣,在那邊打廣告還要假裝在做慈善就太噁心了,是跟最近很夯的某偽佛教團體學的嗎?
說什麼主辦人賠錢辦,說得委屈,但你們知道打廣告本來就是要花錢的嗎?
廣告就是花錢創造後續更大的收益,這應該不用多做說明吧。
倒是「把買廣告投入的錢叫做賠錢」這種說法很是新鮮。
另外,之前有人參加活動的心得文也說,主辦人會在活動中強調N遍自己會推出系列講座呢。
點進去看這些所謂"高手"的網站,大部分都有講明在辦課程or以此維生,難道這些高手吃空氣就會飽?
營利沒錯,但在不能營利的版面上鑽漏洞而被批評,請不要很委屈講得好像在做慈善,更不要作賊喊抓賊,說批評、質疑的人都是酸酸、充滿負面能量,再來呼籲大家要打ㄅㄚ好ㄐㄧㄝˊ關ㄊㄚ係ㄇㄣ˙,不然以後人家不做ㄉㄚˇ慈ㄍㄨㄤˇ善ㄍㄠˋ了怎麼辦!
好一隻肥美的大河蟹啊!
幹,實在太有既視感了。
跟宇宙大懶教派藉慈善之名行詐欺之實,被批評還要說人造口業會得癌症好像呢。
最後可以麻煩哪位來說服我為什麼要跟高手們處理好關係嗎?
安安,大家互不相欠,互有所求的人自己搞好關係就可以了。
有不同的意見很正常,沒有不同的聲音並不叫世界和平,永遠要求中立理性客觀是最虛偽的事情。
BTW,
: 推 knuck: a某show開頭的ID就會明白一切+1 標準的酸酸w 03/09 08:34
: 推 knuck: 照著板規走 收個場地費也有人要靠邀w 酸民無下限 03/09 08:42
這是否犯人身攻擊那項板規啦?
難道批評、質疑跟人身攻擊有這麼難分嗎?
p.s.當然也是有純粹以分享為樂的板友,究竟什麼人發的是或不是廣告,大家可以自行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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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5.10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TCH/M.1425881591.A.7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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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第一句都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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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晚上十一、十二點左右截的圖。
一般Facebook粉絲專頁單獨一篇文的自然觸及率大概5%,據此計算,一篇文要給179個人看到,粉絲團大概要有3580人的規模。
更別提這只是某時刻的本板人氣截圖呢,流動人數看得到的人有多少呢?
你說划算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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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你是哪位?為什麼我要趕走你?又為什麼要阻止你做你想做的事?
你被害意識很強烈欸ㄎㄎ
到底是誰想趕走你?來來來告訴姐姐不怕不怕唷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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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樓下那篇說法很相似呢,剛好我也有部份贊同。
我相信那篇回文一定沒有要解釋、證明什麼,也沒有要說服別人他是對的,更不是在說我的文有負面能量。
因為我沒有罹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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蛤,雖然前幾天有看到你在人氣男女板的推文被說亂教、根本想害人,但也不失為一種方法,你之所以會推薦也代表有一定的效果,但不同意的人也有他們的道理啦。
這個我上一篇在CATCH的文有提到,沒有孰優孰劣,各取所需而已。
而且我自己覺得你應該是純分享不廣告那種,既然你的方式在CATCH板比較受歡迎,你可以繼續待在這裡就好了嘛。
畢竟男女板不同意你的是多數,而且是多數(高人氣板)中的多數;而CATCH板不同意你的是少數(相對男女板)中的少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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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說這位仁兄真的反串得非常成功XDD
根本在挖坑給你嘴巴裡說的"高手"啊XD
你看s213立馬在下面義無反顧地加入幫忙挖坑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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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抹黑,你一定是婉君!人家不說是因為做慈善還被抹黑,悲極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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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間?沒必要啊。
你口中的「圈內人」也不是沒人看得出來Kin在幹嘛,之前他在推文對a26、shunn各種吹ㄨㄚ捧ㄎㄥ ,a26和shunn完全不回應他是為什麼呢?
不妨去跟你信奉的神教教主們討教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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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在乎,沒必要推文後在我沒有回覆的情況下,隔了五個小時又來推這些。
想必這五個小時裡你坐立難安。
如果你不需要「支持同意」,那又何必怕不同意見(也就是你口中的吐槽)的存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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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成立,你口中的高手們不都還在嗎?沒有人要趕他們,他們也捨不得走。
※ 編輯: Solros (140.112.25.121), 03/14/2015 10:4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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