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到底要不要複合?
※ 引述《rainy0122 (漂浮者)》之銘言:
: 性別:女
: 問題類型:分手後
: 問題狀況/背景:
: 其實忘不掉前男朋友 現在和前男朋友是好朋友關係
: 其實我們有復合的機會
: 雙方還是喜歡彼此 在一起總是很開心
: 可是
: 我家人不喜歡他
: 讓我覺得我跟他很難有未來...
: 覺得他不是我結婚的對象...
: 我拒絕接受復合的機會
: 但心裡卻很難過很難受
: 真的不知道該怎麼半
: 大大們可以給我點意見嗎?
因為 妳沒有說明一下妳家人不喜歡的理由
所以 無法幫妳判斷合不合理
以下 有幾個點 幫妳檢視兩人適不適合 符合項目越多 越好 <幸福指數>會越高:
1. 男女條件差不多 (學歷 家境): 彼此能欣賞所學科系 最好!
2. 兩人都有工作/收入 (能<合作>改善生活品質 居家品質 如: 更換新家俱等)
3. 男女年紀 越接近越好 (儘量不要<幻想>: 妹妹是<跳級生> 思想成熟度會和哥哥一樣)
以免雙方互嫌<不夠知心> 有<代溝>
4. 有相同興趣 (都喜歡看小說 電影 漫畫 散步 兜風等)
5. 最好有<男女平權>觀念: 時代已進步許多 懂得彼此<互相尊重> 摩擦或衝突較少!
6. 愛情觀相近: 一對一<天鵝型>? 或 多對多花花型?
--
自己的女兒:(婚前+婚後)都好好愛護吧! 若不窮,<婚後>別丟給夫家(養)!╮(﹀_﹀")╭
本來是公主->偽裝窮"灰姑娘"取/用/住公婆->被夫家"監禁"+過"養女"般生活->超級大白目!
關於拿不拿聘金,有三種可能性: (不知你未婚妻家 是哪一種?)
(A) 拿聘金: 同古代人,男方買<女人>來養,然後得到<女方人力>。(女婚後不怎孝順娘家)
(B) 拿聘金: 女人婚後<仍孝順娘家>,把夫家當凱子,能凹錢就凹錢。
(C) 不拿聘金: 聘金讓女人有如待價而沽的商品,是一種「蠻俗陋習」;反對人身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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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ony577 來自: 1.161.79.21 (10/16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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