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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oy-Girl ]
討論串[心情] 10年後提告…倒霉的台灣男生
共 3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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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哥啊...你不是說你自己是頂大高材生. 雖然不確定你說的頂大有多頂. 但是下結論之前先確認一下事實. 這個不是基本的國中程度的科學素養嗎. 你要說沒有任何物證就判刑. 好歹先讀一下判決書吧. 幫你找到判決...台中高分院114年度侵上訴字第35號. 基本上主要認定的證據就兩種:. 1. 一堆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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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跟未滿16歲性交就是屬於強姦罪. 並不會,只要監視器上你們兩個人都是自願走進去. 實務上會成立性侵的風險非常小. 我覺得喔,人還是要有點口德. 要不要去八大是一件事,但是苛求未成年國中女生要提出十多年前性侵的物證?. 我有看過真實案例,女生從國小就被親戚猥褻,國高中一直被性侵甚至虐待,有很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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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到一個新聞標題如下. 「國中妹愛上大學生屢遭侵犯 「怕被爸媽打死」忍十年提告」. 結果沒有任何物證 直接判關8年. 突然覺得台灣法官真的很奇妙 面對殺人犯 詐欺 都可教化. 然後遇到女拳也不管有沒有可能是冤獄. 先關再說 不然法官自己也怕被女拳揍. 台灣司法真的垃圾 沒有「任何證據」也能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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