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男友身分的合理化侵犯?

看板Boy-Girl (男女)作者 (影靈)時間9年前 (2017/05/02 02:21), 9年前編輯推噓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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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以現在時間來看往回推算九年前, 那時已經有夫妻可告強暴的法條了吧 然後要說的是 夫妻的性愛義務只限於「維持夫妻關係」這種事情上 也就是說,不履行性愛義務,只是可以判決「離婚」 但不能當成可強制發生性關係的無罪藉口,就算法庭上拿這種事情來辯論也是無效的 更不用說「男女朋友」百分之百沒有性愛義務 都敢說劈腿不犯法,忠貞非義務,那不性愛本來就不算義務 法律上判決夫妻也只是准許離婚分手 所以男女朋友不性愛那就直接分手 敢講出男女朋友有性愛義務的,通通都只是愚蠢的白痴 所以什麼「小女生不習慣」之類的話 都只是證明他們是愚蠢的白痴而已,連犯法了都不知道的白痴 還有,強暴真正重點是在「支配欲」 也就是想強暴的人都是為了想用這種手段支配他人 這跟被強暴的長相身材之類沒有絕對關係 所以長得醜、身材不好的也會被強暴,只要那些白癡想要釋放支配慾望的時候 就會藉由這種強制性愛手段來支配,拿身材長相男女朋友之類講話 都只是在隱藏自己那汙穢的內心想法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124.14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493662908.A.3F7.html ※ 編輯: diess (223.140.124.146), 05/02/2017 02: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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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這種事本來就是你情我願,強迫就是不對!跟你們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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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麼關係根本沒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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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這篇。不然怎麼會有高齡80的阿罵還被強暴。強暴犯都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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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化學去勢(物理去勢我也不反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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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P1toyFt (Boy-Gi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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