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女友被警察搭訕

看板Boy-Girl (男女)作者 (開弓)時間11年前 (2014/10/13 20:44), 11年前編輯推噓25(28345)
留言76則, 2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 引述《clioheart (誰知道)》之銘言: : 想必許多女性都有被開單的警察搭訕過的經驗吧! : 不外乎就是希望妳求他,或是趁機要電話約吃飯等等! : 不知道大家遇到的是怎麼樣的?都怎麼處理呢? : 小弟我女友被搭訕,警察伯伯表示留電話就開300還約隔天親送罰單給我女友,我個人覺得給電話省錢是沒差!反正不理就好! : 但是我問我女友有無留電話給警察,她當下說當然沒有啊!怎麼可能給他!然後講得我像白痴ㄧ樣。 : 但過沒多久又突然跟我說其實有給,還約了隔天見面拿罰單,我想知道這樣的心態是什麼? : 她說因為警察跟她說這是他們之間的秘密別說出去… : ㄧ般人遇到會這樣處理嗎? : 我不懂她心態…她ㄧ直說是ㄧ時腦袋混亂,不知怎麼跟我說… 認真說 只要你女朋友同意作證 你可以用這個去該警察單位進行投訴 這很明顯是濫用職權。 警察很辛苦,但執勤的時候亂把妹就該死 上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111.51.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Boy-Girl/M.1413204291.A.2EB.html

10/13 20:50, , 1F
那是不是其它職業者也不能工作期間把妹呢
10/13 20:50, 1F
老師把學生 司法官書記官把當事人 都一樣啊... 你如果說修機車的帥哥把來修車的妹,那我不反對 但以身分來說,以值勤時具有權威性的身分方法去把妹 我認為道德上說不過去 更何況既然是當場開單,然後卻不是當場給單 而是把人約出來... 這很明顯是利用權威進行職權濫用 今天他沒有心懷不軌還好 要是心懷不軌呢? 警察也不是全都好人來的 一鍋粥裏面總有老鼠屎... 這種行為真的很危險... 補到這邊應該字數有夠了吧@@?

10/13 20:53, , 2F
很爛的警察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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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0:55, , 3F
字數看起來不太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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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0:56, , 4F
只要還沒結婚就沒有風紀問題但很明顯女方有興趣才會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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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RCHERDEVIL (175.111.51.5), 10/13/2014 21:06:17

10/13 21:13, , 5F
你補充我能認同,但修機車的帥哥把來修車的妹也算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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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1:13, , 6F
因為都是利用"工作上"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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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1:14, , 7F
但決定權還是在於女生,女生不給就沒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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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1:15, , 8F
工作上機會我可以接受 但用權威性身分進行我覺得很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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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1:17, , 9F
他不是有開單嗎 又沒有威脅給電話就不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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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1:20, , 10F
有開單 但是另外約出來才給 這程序上就有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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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1:24, , 11F
笑死了修機車妳可以選別家修耶,啊警察妳是能選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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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1:31, , 12F
有句話叫做"權力不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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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1:37, , 13F
我是覺得工作上都不應該,包括修車例子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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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1:37, , 14F
想問原PO,如果撿到皮包搭訕的這種,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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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多講幾句好了 公權力本身應該受到節制 因為當任何人持有公權力的時候,他可以做的事情會很多 而這樣的權力,是民眾賦予他的 今天我們賦予它維持治安的權力 所以一般人,尤其是剛剛違反了法律的人看到他 自然多少會覺得有壓力,甚至害怕 而這時候,當持有公權力的任何人對於一般民眾提出要求 常態上來說,都不會被拒絕 或者說比較不容易被拒絕 所以當司法官、當書記官、當社工、當警察 就我所知都是有這樣一條內規的 你不能跟你的當事人或者個案產生除了該管case處理範圍內的感情 這是道德條款 對,他不是法律 但法律往往只是道德底線,甚至不一定符合道德規範 我舉個例子 民法有說,我們應當要孝養父母 這是有明文規定的 但沒有說你不奉養或者孝養父母會怎樣 我們說這是訓示條款 那麼,你可以不孝養父母嗎? 法律上沒有說你不孝養父母會怎樣阿 這樣舉例或許不太恰當 但我要表達的是,不是法律沒有規定的事情你就可以做 道德風氣就是這樣來的 遵守法律只是底線 而我個人認為 今天當一個人掌握公權力這種國之大器 那他就應該被更高的道德標準所約束,而不是只要遵守基本的法律規範就好 因為他握有公權力 所以在權力上與一般人產生了不對等 (原本這一行有一句我修掉了,我覺得針對性太強就刪掉,如果有得罪到,對不起)

10/13 21:46, , 15F
修機車有很多家可以休,上司搔擾妳可以換工作,搭訕可以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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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1:46, , 16F
但是今天這個警察開妳單妳不爽妳是能叫他換一個警察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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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1:49, , 17F
其實可以不理他,讓他該本來就該罰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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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1:49, , 18F
一般人撿到皮包,歸還時搭訕遺失人,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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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1:50, , 19F
應該說我覺得沒什麼問題 重點是權威性與權力地位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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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1:52, , 20F
差別就在他是在濫用國家給的權力,以前是君權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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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1:54, , 21F
現在還這樣就不要怪人民為什麼討厭警察,自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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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RCHERDEVIL (175.111.51.5), 10/13/2014 22:04:54

10/13 22:03, , 22F
重點是濫用公權力,拿修車比 例子也太爛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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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2:07, , 23F
硬要拿普通人來比,怎麼不說老爸也可以對女兒怎樣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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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2:08, , 24F
就看女兒願不願意啊,願意就兩情相悅啊誰管得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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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2:12, , 25F
不過最有問題我覺得還是女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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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的邏輯比較奇怪,要說是裝傻呢?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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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隔天拿就可以只開三百的這沒有裁量濫用的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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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2:14, , 28F
如果今天是上司修車的老闆還是老爸,那女生當然很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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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2:16, , 29F
以比較輕微的款項進行裁罰算是自由裁量的權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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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2:17, , 30F
畢竟這種裁罰是對當事人進行的教育 有到效果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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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開多少我倒是覺得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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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用這種方式約妹實在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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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2:21, , 33F
重點就在於普通人是沒辦法用這種權力約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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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2:22, , 34F
可別又拿不爽不會去當警察喔這種話來敷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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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退一萬步啦,全部人都去當警察那其他事都不用幹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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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沒人這樣說啦 我必須說大部分狀況下警察是很辛苦的 也大多是守規矩的 以前還有警察罰法(應該是這個吧?)的年代已不復見 但總是會有人不小心犯錯 當然大家會有各種觀點 所以我想說的是冷靜點,不用太激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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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就當場給 之後他要登錄上去才去繳錢 沒給是沒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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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2:25, , 37F
的意思嗎?那就不是現行犯了還能開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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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說程序上就不正當了阿XD ※ 編輯: ARCHERDEVIL (175.111.51.5), 10/13/2014 22:28:31

10/13 22:38, , 38F
警察不知道對方有男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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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2:38, , 39F
女友問題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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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2:46, , 40F
垃圾警察,八成也會白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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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2:50, , 41F
其實不用講太多,申訴上蘋果把整個事爆出來就好,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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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2:50, , 42F
開單沒開出來也不能事後補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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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3:26, , 43F
我想大家都忘記女子已經違規了? 那不叫濫用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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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警察可視情形給與輕重緩急罰則,至多叫裁量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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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3:26, , 45F
越而已?。。。 這行政法上的小瑕疵你投訴也沒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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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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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3:34, , 47F
隔天給罰單真的很奇怪 某縣市印象中不是還有當場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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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 就是避免關說或抽單這種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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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今天是法官要被告和他上床就輕判? 給電話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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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有一定的裁量空間,給電話做私人用途這項絕對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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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3:59, , 51F
我覺得每個人都有機會在上班時間搭訕其他人。我對於警察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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訕沒什麼意見。但是對於他說"給電話就只罰三百"感到很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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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00:00, , 53F
這個人又讓辛苦的基層員警們蒙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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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電話就少罰錢,這不叫濫用職權那要什麼叫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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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這不叫濫用職權那要叫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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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有問題阿 女生有可能因為懼怕他的職權才給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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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當然要開罰 但要電話約隔天出來拿罰單 還說這是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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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就是濫用職權嗎? 某些人的思考好像不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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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比較在於「親自拿罰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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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01:06, , 60F
如果警察執勤都這麼「周到」,那也不會被很多人詬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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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好像沒300元的紅單,最低的也要500未戴安全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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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04:04, , 62F
300元這段怪怪的,我猜沒開留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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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07:16, , 63F
這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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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07:16, , 64F
Or maybe 女友想換警察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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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07:17, , 65F
這世代沒貞潔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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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09:42, , 66F
真的很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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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0:45, , 67F
我都把車拆了才開始要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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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1:42, , 68F
警察大部分都是垃圾 打學生比打壞人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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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5:53, , 69F
這警察真的有問題 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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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20:49, , 70F
但警察似乎消失了,會不會是鄉民?因為我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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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20:49, , 71F
只知道是哪間警局,不知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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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21:55, , 72F
我猜也是沒開留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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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01:34, , 73F
有些人一直在替警察護航 稅金是用來養這種人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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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03:07, , 74F
給原po:叫違警罰法= =另外其實我比較好奇原原po你女朋
10/15 03:07, 74F

10/15 03:07, , 75F
友真的有跟你說全部的實話嗎?
10/15 03:07, 75F

10/15 06:46, , 76F
公務人員很怕投訴 跟升遷有影響 有人投訴就不敢ㄍㄟ肖
10/15 06:46, 76F
文章代碼(AID): #1KEyb3Bh (Boy-Gi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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