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看了今天頭版那條新聞,我個人的感覺是..

看板Boy-Girl (男女)作者 (尚市長)時間12年前 (2014/09/24 09:26), 12年前編輯推噓5(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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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講卡通了,我更正經一點講好了? 要分就分,哪有分手之後拔刀去砍人的道理? 男方的親友在那邊說"因為女方太會花(錢),所以男生才要砍人", 開玩笑咧,這能構成砍人的道理嗎? 受不了對方花錢,那就落跑不結婚算了,這樣也比砍人好吧? 如果覺得對方太愛花錢,那對方提分手就分啊,因為你負擔不起, 就讓對方去找個負擔得起的人啊? 用傷害別人表達愛情的人,其實不是愛著對方,而是愛著自己。 這實在是很荒謬,因為你從來沒有真心愛過那個人,所以才會做出這樣的事; 如果你不能給她她想要的幸福,又為什麼要強留下她? 我是不知道這種人怎麼想的,總之傷自己才是正確的, 哪有去傷對方的道理啦? 至於說錢不夠花,這就更不構成砍人的理由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7.129.20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Boy-Girl/M.1411521987.A.360.html

09/24 09:31, , 1F
因為覺得人財兩失越想越不開心吧
09/24 09:31, 1F

09/24 09:37, , 2F
不是很多事情都想當然爾.砍女友.潑男友王水等也不是第一人
09/24 09:37, 2F

09/24 09:38, , 3F
這個事件如果男方不是台大畢.大概是小石頭丟到水裡的感覺
09/24 09:38, 3F

09/24 09:40, , 4F
之前一堆砍女性家人或直接砍女性的.頂多就社會版而已
09/24 09:40, 4F

09/24 10:35, , 5F
樓上,這就是現實,好像之前撞死台大女醫生的案子,車禍撞
09/24 10:35, 5F

09/24 10:37, , 6F
死人的事屢見不鮮,可是身份背景不同重要性就不同
09/24 10:37, 6F

09/24 10:40, , 7F
關鍵是引發的議題深廣能創造新聞價值
09/24 10:40, 7F

09/24 13:15, , 8F
被害人有夠倒楣,挨41刀不夠,還莫名多出一堆罪名。
09/24 13:15, 8F
我當然不會聽信一面之詞,但我覺得"就算這樣也不構成藉口",真是XX的啦!

09/24 13:18, , 9F
相處久了,很難說分就分,一定有一方不甘願,只差怎麼溝通
09/24 13:18, 9F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29.206), 09/24/2014 14:13:46

09/24 14:54, , 10F
同意+1,男的控制欲太強,所有的話都他在講,不管怎樣都不構
09/24 14:54, 10F

09/24 14:54, , 11F
成可以殺人洩憤的藉口
09/24 14:54, 11F

09/24 15:37, , 12F
很爛的藉口 依然是藉口阿
09/24 15:37, 12F

09/24 15:38, , 13F
而且會砍人的很多 會猥褻屍體的不多
09/24 15:38, 13F

09/24 16:02, , 14F
這種個性 沒花他錢他也會有其他藉口啦
09/24 16:02, 14F
文章代碼(AID): #1K8Xt3DW (Boy-Gi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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