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遇到更適合自己的人是否可以追求?

看板Boy-Girl (男女)作者 (Ming)時間12年前 (2013/12/13 00:31), 編輯推噓8(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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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遇過的狀況是,女方說有個男同事跟她很要好,無話不談, 身為男朋友的我為了表現男人的氣度,也不限制她們來往, 有一兩個異性好朋友又如何呢?我也不少女性好朋友, 但我會讓這些女生朋友知道我自己有女友,做到要好但不過分接觸。 然後,過陣子男生約她上陽明山看夜景, 因為我在桃園,為了表現男生的氣度,女朋友跟男生好朋友上陽明山看夜景又如何? 我去計較不是太小家子氣了嗎?她都說只是談得來的好朋友了,我限制她幹嘛? 再來次數多了,已經達到一週上陽明山三四次的地步了,而且都半夜(看夜景嘛), 我開始有點反彈,我說我不是反對妳有要好的異性朋友, 但可以不要那麼頻繁地半夜出門嗎?我會有不好的聯想, 假使真的好到有那麼多話可以聊,我不反對你們週六週日去咖啡館聊滿八小時, 有什麼一定要半夜上陽明山看夜景才能聊呢? 結果兩人便吵架了,女生怪我為何計較那麼多? 那男生只是她的好朋友,為何我要疑神疑鬼? 然後說我都不了解她,那男生跟她就個性很合很了解她,這種話都出來了, 我就說,既然那麼棒的男生朋友,介紹給我認識一下啊! 我也想認識那麼Nice的男生,交朋友嘛!不要多想。 她便開始問我要幹嘛?就說只是同事我想要做什麼? 做什麼?我要宣示主權啊!那麼簡單還要問? 當然這句話只是在心裡講。 最後,女生終於爆氣了,她覺得我跟她應該暫時分開, 冷靜一下讓她好好思考,兩人再復合等等。 還強調兩人分開不是因為那個男生,只是她想要沉澱一下。 然後,我又為了男人的氣度,他X的紳士風度, 我竟然愚蠢地說好,我尊重她的意見,我等她之類的。 兩個月過去,我問她,她說你覺得現在還能再復合嗎? 我心裡很幹,我自己先放掉這位置的,現在用朋友的身分怎麼去質問她? 我還是壓下脾氣,跟她說沒關係,妳慢慢想。 再過兩個月,她跟那個男生在一起了。 所以當初那男生跟她去陽明山早有預謀了啊! 說沒有,然後我跟她分手幾個月後快速補上,鬼才相信。 當然我自己也笨,自己放棄男朋友的位置,怪誰? 更慘的是,知道我們分手,還有朋友問是不是我甩了她? 被甩的究竟是誰啊? 所以回到原文,你說那女生選擇對自己有利的可不可以? 就法律上當然沒問題,男未婚女未嫁,談甚麼權益的,沒任何法律責任啊! 我們只能用道德約束她,而劈腿跟分手後吳鳳哪個好聽?當然是後者。 但你說吳鳳前沒任何徵兆?沒有個鬼。 突然想起某位朋友喜帖上的宣示,滿有趣的── 「本人XXX宣示,我將於X月X日於XXX地點與OOO結婚, 並成為中華民國法律上的合法夫妻, 任何人在日後想騎我老公的,我就告到妳脫褲子。」 你看,法律是這樣用的,結了婚才有法律約束力, 如您所說,台灣男女朋友哪有什麼權益可言? ※ 引述《osmanthusjo (逍遙此生不為客)》之銘言: : ※ 引述《megakotaro (Kotaro)》之銘言: : : 本魯蛇和一位女性友人聊天 : : 對方雖然有男朋友,但她認為「遇到更適合自己的男生,是可以放棄現在的男友,去追求 : : 那位更適合自己的男人」 : : 這句話讓我想了很久,但終究不瞭解究竟有沒有對錯,因為現在社會新聞上也常看到,明 : : 明有了老婆,還會去找小三、小王等,也是屢見不鮮了,似乎這句話好像沒有錯 : : 但本魯蛇認為這樣難道要一直換男/女朋友,直到發現最適合的人出現才能停止嗎?世界 : : 上有六十幾億人口,要換到哪一年啊?況且這樣等於把對方對她的付出完全忽略了呢 : : 各位對這句話有什麼看法?究竟是對是錯呢?還是沒有答案? : 很簡單的論證法, : 她男友如果不反對,那就是她們兩個協議好的事。 : 人家兩個人要交往,簽訂個契約, : 你情我願的,關你什麼事?? : 但現在問題是,她男友知道她的想法是這樣嗎? : 如果她這樣想卻沒讓她男友知道,就是有所保留,資訊不對等, : 法律上是有責任的, : 她男友就會傻傻的準備結婚,結果很可能被戴綠帽。 : 我會覺得侵害到她男友的權益。 : 但台灣男女朋友是沒有什麼權益可言的。 : 不懂一堆人為啥不結婚, : 還自認為這樣想很多拖很久很負責任, : 完全不以為然。 : 這樣倒楣的一方更難求償。 : 不結婚只是既得利益者的藉口罷了 -- 傳統的三味線、尺八、太鼓加上搖滾常出現的電吉他、貝斯、爵士鼓,演奏出帶有日式 傳統風格的搖滾曲風,主唱鈴華ゆう子那略帶演歌與搖滾的唱腔,將兩種音樂做了很優 秀的結合。 《傳統與搖滾融合的美人--鈴華ゆう子》 http://MingBlogging.com/post/4012280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68.105

12/13 00:32, , 1F
不意外:>
12/13 00:32, 1F
※ 編輯: kazemings 來自: 61.228.68.105 (12/13 00:34)

12/13 00:34, , 2F
生物不意外
12/13 00:34, 2F

12/13 01:10, , 3F
他X的紳士風度也害我很慘
12/13 01:10, 3F

12/13 01:55, , 4F
不管你有沒風度 最後下場都一樣吧
12/13 01:55, 4F
不管我有沒有風度 但她的下場可能會不太一樣(?) 如果我要弄她 我堅持不分 她劈腿 讓所有朋友知道 最後被千夫所指的是她 甚麼難聽的稱號她都可能被冠上 雖然我也得不到 但對方一樣不好過 可是何必呢? 我心軟了 所以我展現風度 尊重她

12/13 02:01, , 5F
去她的紳士風度 我也是這樣出事情的
12/13 02:01, 5F
※ 編輯: kazemings 來自: 61.228.68.105 (12/13 02:13)

12/13 03:10, , 6F
其實到看夜景的時候,應該已經無法挽回了吧
12/13 03:10, 6F

12/13 03:15, , 7F
總覺得,當對方變的時候,即使你再怎麼宣示
12/13 03:15, 7F

12/13 03:15, , 8F
要回頭的機率也是很低的吧...
12/13 03:15, 8F

12/13 03:29, , 9F
跟紳士無關,放了再找才是正解
12/13 03:29, 9F

12/13 05:47, , 10F
哪有什麼堅持不分..分手向來只要一個人說了算
12/13 05:47, 10F

12/13 11:58, , 11F
樓上正解
12/13 11:58, 11F

12/13 12:41, , 12F
拍拍 其實與您放不放棄位置無關 要分手那方說了算啊...
12/13 12:41, 12F

12/13 12:42, , 13F
你的方法其實對方不好過也只是一時 名聲那些都會過去
12/13 12:42, 13F

12/13 12:42, , 14F
重點是 她要分 她分了 她就是贏家
12/13 12:42, 14F

12/13 12:43, , 15F
共同朋友對她沒差因為她都可以不要你了 而且可能朋友討厭你
12/13 12:43, 15F

12/13 12:44, , 16F
風度其實不是給對方 而是給自己 其實你是尊重了自己 不是她
12/13 12:44, 16F

12/13 17:09, , 17F
紳士風度根本白癡XD
12/13 17:09, 17F
文章代碼(AID): #1IgUJDu0 (Boy-Gi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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