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遇到更適合自己的人是否可以追求?
※ 引述《megakotaro (Kotaro)》之銘言:
: 本魯蛇和一位女性友人聊天
: 對方雖然有男朋友,但她認為「遇到更適合自己的男生,是可以放棄現在的男友,去追求
: 那位更適合自己的男人」
: 這句話讓我想了很久,但終究不瞭解究竟有沒有對錯,因為現在社會新聞上也常看到,明
: 明有了老婆,還會去找小三、小王等,也是屢見不鮮了,似乎這句話好像沒有錯
: 但本魯蛇認為這樣難道要一直換男/女朋友,直到發現最適合的人出現才能停止嗎?世界
: 上有六十幾億人口,要換到哪一年啊?況且這樣等於把對方對她的付出完全忽略了呢
: 各位對這句話有什麼看法?究竟是對是錯呢?還是沒有答案?
很簡單的論證法,
她男友如果不反對,那就是她們兩個協議好的事。
人家兩個人要交往,簽訂個契約,
你情我願的,關你什麼事??
但現在問題是,她男友知道她的想法是這樣嗎?
如果她這樣想卻沒讓她男友知道,就是有所保留,資訊不對等,
意圖使人誤會她會忠誠(有風險卻不提根本就是詐欺了),
這種契約法律上是有責任的,
她男友就會傻傻的準備結婚,結果很可能被吳鳳。
我會覺得侵害到她男友的權益。
但台灣男女朋友是沒有什麼權益可言的。
不懂一堆人為啥不結婚,
還自認為這樣想很多拖很久很負責任,
個人完全不以為然。
這樣倒楣的一方更難求償。
不結婚只是既得利益者的藉口罷了
好啦,回到你的問題,
你說她這樣可不可以?
可以啊,但是記得要讓她男友知道,
讓男友也做好心理準備,有更好的女生就換,保證馬上就換她不爽了。
卑鄙得不是有更好的就換這件事,
而是心裡這樣想卻不讓另一半知道,
也就是所謂的不公平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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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7.35.75
※ 編輯: osmanthusjo 來自: 36.237.35.75 (12/13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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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00:01, , 1F
12/13 00:01, 1F
那就是遲早吳鳳啊!!
重點是這種處處保留的不公平契約,損害到她男友的權益,
※ 編輯: osmanthusjo 來自: 36.237.34.193 (12/13 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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