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房屋 登記一方 或 共同持有 --> 爭執不休
看板Boy-Girl (男女)作者nobodyknow21 (nobodyknow)時間13年前 (2013/07/10 16:04)推噓4(4推 0噓 2→)留言6則, 5人參與討論串15/19 (看更多)
你好
我提供我的事件供大家參考一下
雖然可能沒啥實質幫助啦~!
我跟我男友還沒結婚
五月的時候他父母就打算給他一筆錢付頭期款買房子
但是如果在這樣下去我大概就會嫁他了
可是還沒結婚
這等於算是他的資產
又加上我媽媽不斷鼓吹我一定要力爭在自已名下(老一輩人的思想)
所以一開始也覺得應該要拿出那套你要娶我又愛我 當然房子要在我名下囉~
我男友到是非常聰明不動聲色
我自已也在想說要如何說出口房子要在我名下這件事
後來我就上網查了很多資料
還問了一下在學法律的朋友
最後覺得共同持有對我們彼此都好
雖然我不像你朋友一樣也有付頭期款
可是婚後 我不可能就讓我老公自已一個人付貸款阿(他的薪水根本不夠)
所以這房子之後我也算是會出錢出力
後來房子看好了準備下手
但這時我卻丟了工作
想當然爾貸款就更難辦了…
這時候我甚至想說:阿~~~涮涮去阿~(台)
不要弄什麼勞什子共同持有~
貸款好辦,以後房貸就交給你啦~(拍男友肩膀)
但是最後還是辦了共同持有了啦!end
講這麼多有點不好收尾
就大致列個幾點好了
女方可能自身條件沒有太好,所以想要用房子來換取安全感,在加上父母鼓吹。
所以就深信房子在自已名下最好
女方對於貸款功課做的沒有很足…
其實女生的想法可以說是像現在政府政策一樣朝令夕改
會這麼堅持應該是旁人閒言閒語
我是建議男方就什麼話也不要說,姿態放軟一點
給點時間讓女方去好好做功課
因為房子在自已名下以後自已一人背個房貸其實沒有這麼容易
(不在自已名下厚臉皮一點可以兩手一攤不幫忙繳房貸)
更何況就算房子在男方名下好了
女方若有定期匯款(記得一定要留匯款記錄)給男房支付房貸
萬一離婚,還是可以爭取房子、財產阿~
所以我覺得是不用去想什麼分手啦之類的話~
現在這個自身利益為重的社會 兩個人要在一起已經很不容易了
都各自退讓一步 也最好讓女方聽聽其他人的聲音會比較好~
還是不知怎麼收尾
反正就是這樣…
※ 引述《fallsnow (我相信你是第一種人)》之銘言:
: 聽到朋友(男性)的故事 ...
: 他,與女友交往六年 雖有時爭吵 也曾鬧分手 但仍堅持走下去 兩人皆有穩定工作
: 沒有爭吵時,其實不錯甜蜜 住在一起 平常除了工作外幾乎都在一起
: 雙方家長已見面,也相互認可對方的存在
: 一年前,兩人有屬意的房子,
: 女方開始為了房子 力爭登記在自己名下(雙方皆出錢)
: 而男方則贊成多數朋友.專家.代書推薦的共同持有
: 因此,兩人那時產生劇烈爭吵,吵到女方請新竹父母到台北與男方談,
: 女方的訴求,是因為覺得房子登記自己名下,是畢生夢想,也會有安全感,覺得被愛
: 而且自己很多同學.朋友,嫁給富商,富商是直接送房子登記名下,連房貸都不用付
: 男方,則覺得買房子時父母會資助,且避免日後產權糾紛,選擇較為保險的方式
: 男方就參加了女方父母到台北的鴻門宴,
: 女方父母支持女兒,明示暗示男方要接受,更數落男方父母無法在頭期款慷慨支援
: 女方也說,如果不答應,那表示男方根本不愛自己,所以要分手。
: 在那種氛圍,男方為了讓感情繼續,也覺得隨著時間,或許女方會改變,
: 先表面答應以息事寧人,但反而因此更堅定自己不想妥協的心。
: 那間房子最終無疾而終。。。
: 但八個月後,兩人終於又有很屬意的房子且即將簽約
: 150的頭期,男方父母資助了100萬,剩下50萬,由男女共同均擔與之後的房貸
: 而此間房子,是兩人即將論及婚嫁的基礎。
: 但問題又出現。
: 在女方詢問下,男方仍持 共同持有,而非只登記於女方名下的立場,
: 女方無法接受忿怒,兩人又陷入八個月前的爭執。
: 男方覺得自己周旋於仲介,不知盡自己多大心力,所付的金額也大於女方,
: 就像兩人共同出力完成一篇報告,沒理由只掛女方的名。
: 女方以騙子.假人.不被信任形容男方,並堅持如果要買,只能登記女生的名字。
: 當然,被激起的男方,除了溝通,也選擇以愛錢且覺得不被信任,回應女方
: 因此,女方再次以分手做為威脅,要男方答應,不然就分手
: 男方學女方先前舉動,在女方面前打電話與父母訴苦,
: 父母不解,但要男方冷靜且表達是你們的溝通,父母不宜介入
: 女方也撥電話給父母,男方為了解釋接起電話,就被女方母親大罵沒信用,人格有問題
: 女方到外面後,有問男方的決定
: 男方立場不變。
: 女方很遺憾說:
: ”我果然無法擁有幸福。多麼希望你會說,老婆,就聽你的,當然登記給你 ”
: 男方該怎麼做呢?
: 男方其實有動搖,先前50次分手,49次是女方提的,但男方挽留下來。
: 這一次,男方覺得自己的感受很沒有被尊重,
: 也不覺得關於金錢問題,這不會是最後一次
: 但其實男方會捨不得女方...... 只是被女方再次推向抉擇,真的別無他法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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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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