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房屋 登記一方 或 共同持有 --> 爭執不休
看板Boy-Girl (男女)作者likewinnie (winnie)時間13年前 (2013/07/10 13:17)推噓-4(1推 5噓 29→)留言35則, 8人參與討論串11/19 (看更多)
推文太多也好長..怕推文原po沒看到..
我是女生,我是這麼想的
我的話我是怕買共同持有,日後假如....假如啦
最不好的情形下,最後要分開時,很麻煩的,
要怎麼分? 那女方又肯公平的分嗎,都是問題.
如果目前分不了,要不然就是房子乾脆男方自己一個人扛,
父母資助頭期款也不用怕吃虧,男方自己付,也買自己的名
然後日後娶了女方,女方自然就住進來囉..不也有享受到.又不用付房貸,不也很好
再不然請女方自己扛,買她的名自己付房貸,男方父母的頭期款則照付
但前提是,女方父母也要資助傢俱等用品(就跟嫁妝的意思差不多)
那婚後的家庭費用等等,婚前也要好好溝通吧..
※ 引述《fallsnow (我相信你是第一種人)》之銘言:
: 聽到朋友(男性)的故事 ...
: 他,與女友交往六年 雖有時爭吵 也曾鬧分手 但仍堅持走下去 兩人皆有穩定工作
: 沒有爭吵時,其實不錯甜蜜 住在一起 平常除了工作外幾乎都在一起
: 雙方家長已見面,也相互認可對方的存在
: 一年前,兩人有屬意的房子,
: 女方開始為了房子 力爭登記在自己名下(雙方皆出錢)
: 而男方則贊成多數朋友.專家.代書推薦的共同持有
: 因此,兩人那時產生劇烈爭吵,吵到女方請新竹父母到台北與男方談,
: 女方的訴求,是因為覺得房子登記自己名下,是畢生夢想,也會有安全感,覺得被愛
: 而且自己很多同學.朋友,嫁給富商,富商是直接送房子登記名下,連房貸都不用付
: 男方,則覺得買房子時父母會資助,且避免日後產權糾紛,選擇較為保險的方式
: 男方就參加了女方父母到台北的鴻門宴,
: 女方父母支持女兒,明示暗示男方要接受,更數落男方父母無法在頭期款慷慨支援
: 女方也說,如果不答應,那表示男方根本不愛自己,所以要分手。
: 在那種氛圍,男方為了讓感情繼續,也覺得隨著時間,或許女方會改變,
: 先表面答應以息事寧人,但反而因此更堅定自己不想妥協的心。
: 那間房子最終無疾而終。。。
: 但八個月後,兩人終於又有很屬意的房子且即將簽約
: 150的頭期,男方父母資助了100萬,剩下50萬,由男女共同均擔與之後的房貸
: 而此間房子,是兩人即將論及婚嫁的基礎。
: 但問題又出現。
: 在女方詢問下,男方仍持 共同持有,而非只登記於女方名下的立場,
: 女方無法接受忿怒,兩人又陷入八個月前的爭執。
: 男方覺得自己周旋於仲介,不知盡自己多大心力,所付的金額也大於女方,
: 就像兩人共同出力完成一篇報告,沒理由只掛女方的名。
: 女方以騙子.假人.不被信任形容男方,並堅持如果要買,只能登記女生的名字。
: 當然,被激起的男方,除了溝通,也選擇以愛錢且覺得不被信任,回應女方
: 因此,女方再次以分手做為威脅,要男方答應,不然就分手
: 男方學女方先前舉動,在女方面前打電話與父母訴苦,
: 父母不解,但要男方冷靜且表達是你們的溝通,父母不宜介入
: 女方也撥電話給父母,男方為了解釋接起電話,就被女方母親大罵沒信用,人格有問題
: 女方到外面後,有問男方的決定
: 男方立場不變。
: 女方很遺憾說:
: ”我果然無法擁有幸福。多麼希望你會說,老婆,就聽你的,當然登記給你 ”
: 男方該怎麼做呢?
: 男方其實有動搖,先前50次分手,49次是女方提的,但男方挽留下來。
: 這一次,男方覺得自己的感受很沒有被尊重,
: 也不覺得關於金錢問題,這不會是最後一次
: 但其實男方會捨不得女方...... 只是被女方再次推向抉擇,真的別無他法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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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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