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平權] 修正法定性別規範草案建議(8/27更新回應)
共 2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內容預覽:
我只簡單回應. 我們政府. 早在民國80幾年就已經做過法律解釋. 已婚姻者 若有一方變更性別身分. 其婚姻仍然有效. 所以原po倡議的東西 根本就是問號. 版上就有真實案例姐妹在. 我們變性並未限定單身. 也沒有限制必須無子女. 已婚姻者 變性後婚姻依然有效. 有子女者 親屬關係不受影響(驗dna就
(還有410個字)
內容預覽:
各位親愛的哥哥 妹妹們大家好. 我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所提:. ( 提議修正法定性別規範草案的改善並推送至議會). 提議網址為:.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68c19b8e-cc6e-4af9-8b78-c7f0f41bc9c3. 改變社會需要更多激進的跨性
(還有4321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