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全台首例跨性別免術換證訴訟!當事人:7

看板transgender (變性)作者 (-----)時間4年前 (2020/11/20 16:53), 4年前編輯推噓7(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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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1120/1859020.htm 全台首例跨性別免術換證訴訟!當事人:7年來政府任由跨性者殞落 原文網址: 全台首例跨性別免術換證訴訟!當事人:7年來政府任由跨性者殞落 |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5283/d5283013.jpg
記者林育綾/台北報導 在台灣若要變更法定性別(身分證),必須「強制手術」摘除性特徵器官,然而一次手術 費動輒70至80萬元,也相當傷身,等於嚴重侵害跨性別者的身體自主權,台灣伴侶權益推 動聯盟在今(20)日陪同跨性別者當事人吳宇萱前往中正戶政事務所,在不遞交「摘除器 官手術完成診斷書」的情況下,要求將法定性別由男變更為女,也正式展開全台首例跨性 別「免術換證」訴訟! 11月20日為國際跨性別紀念日,伴盟特別在這天展開首例跨性別「免術換證」訴訟,他們 表示,台灣變更性別並無明確法律規定,過去都是依據內政部函釋來規範,要求當事人必 須提出2位精神科專科醫師評估鑑定之診斷書,以及合格醫療機構開具的手術證明。 若是女跨男,需摘除乳房、子宮、卵巢,而男跨女,則是被要求摘除陰莖及睪丸。伴盟認 為,此函釋等於是強制跨性別者「必須動手術才能變更身分證性別」,過去10多年來,已 經遭受性別與人權組織強烈批評違反人權,而今日伴盟的行動,就是要挑戰內政部此一有 違憲之虞的行政命令。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5283/d5283012.jpg
伴盟律師團召集人,也是大法官釋字748婚姻平權釋憲案律師許秀雯表示,性別認同和性 傾向一樣,都是受憲法所保障的基本人權。要求所有跨性別者要變更性別登記都必須手術 ,等於剝奪了跨性別者的身體自主權,且違反醫療行為所要求必備的「真摯同意」要件。 如今開啟「取消強制手術要件」的司法行動的訴求,便是希望政府不再繼續強迫跨性別者 必須在「自我認同」與「身體完整性(生育功能)」之間二擇一。 台灣早已簽署多項國際人權公約,過去多年來,無論是針對聯合國兩公約或是CEDAW(消 除一切形式對婦女歧視公約)所進行的定期國家報告審查,來台的國際人權專家已多次明 白建議,台灣政府應取消強制手術要件。例如2014年 CEDAW 公約第二次國際審查之結論 性意見與建議第34點「性別認同是基本人權,且無必要強迫或要求摘除生殖器官」,以及 2017年兩公約第二次報告,專家提出的第72點建議「在跨性別者方面,委員會建議政府以 法律明文承認跨性別者自由選擇的性別認同,不受非必要的限制」。 許律師強調,從國際人權趨勢來說,以手術作為變更性別的要件,已普遍被視為是違反人 權之舉。目前世界各國約有30個國家,針對跨性別者變更法律性別,已取消手術作為換證 要件,並立法保障跨性別者變更性別的權益,如美國、加拿大、英國、法國、德國等歐美 國家;在拉丁美洲,阿根廷更有最完善、友善的《性別認同法》,變更法定性別只需要前 往戶政事務所公證,無需任何證明。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5283/d5283014.jpg
伴盟秘書長簡至潔說明,自從2015年開辦LGBTI法律諮詢專線後,有非常多跨性別者前來 求助,他們有些人遭受家庭暴力、有些人在學校或職場遭受歧視,伴盟了解政策法律的修 改雖然不能徹底消弭社會歧視,但是卻能夠帶動社會朝向更平等的發展。因此伴盟這十年 來堅定地透過法律改革,捍衛多元性別者的基本人權。 伴盟提到,變更性別取消「需要強制手術」的呼聲,在台灣已經超過10年了,然而這10年 來可說是「只聞樓梯響」,目前政府仍舊只以一紙函釋,要求人民若要變更性別,必須先 進行器官摘除手術。因此這次有當事人吳宇萱願意站出來挑戰這項嚴重侵害跨性別者人權 的命令,伴盟也會義無反顧的協助。 吳宇萱也現身說法分享,「跨性別的人生就像是一個死循環」。她舉例,在台灣應徵工作 時,想要避免自己的性別隱私被公司知道,避免被歧視,就只能更換證件性別,想要更換 證件就必須要動手術,想要動手術就必須要籌到 70至80萬,想要籌到錢就必須要工作, 但是想要避免自己的性別隱私被公司知道,避免被歧視,就要更換證件。「你發現了嗎? 這是一個永無止盡的循環,有些人幸運遇到貴人,成功逃離這個跨性別的死亡迴圈,但是 有更多人,永遠逃不出這個循環,最終只能逃避自己的人生」。 吳宇萱也斥責政府,明明最有責任解決這個問題,「口口聲聲的說要補齊社會安全網,卻 從來沒有做過多元性別者的統計資料」。她提到年初時,有位因家暴而向勵馨求助的跨性 別女性,因為身份證件仍是男性,被政府拒絕安置在庇護所,被主動地丟出社會安全網, 得不到完整的救助。 吳宇萱說,政府只要依照國際兩公約審查專家的要求,廢除強制手術換證,就可以給予跨 性別者最基本的法律保障,然而從 2013年至今,「7年的時間,從來沒有看到政府有任何 一絲動靜,只任由這些跨性別者繼續殞落」。 伴盟秘書長簡至潔也強調,以司法訴訟挑戰強制手術只是第一步,伴盟接下來會開始起草 民間版的性別登記與性別變更草案,目前已規劃在2021年上半年,每月透過講座介紹與分 析世界各國性別變更與承認的法規,並與在場參與者討論台灣民間版草案的內涵,邀請所 有關心性別登記的朋友加入討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6.190.7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ransgender/M.1605862392.A.6AF.html 許秀雯律師在做一件非常吃力的事情,而且比當年同婚還困難 我認為最終結果應該如同同婚結果,不可能一次到位達成無條件免手術 但是規則稍微放寬一點應該是可能的 如同內政部2008年也是稍微放寬之前規定 ※ 編輯: waakye (36.236.190.74 臺灣), 11/20/2020 16:59:40

11/20 18:31, 4年前 , 1F
我也想過故意沒手術去戶政事務所凹到大法官解釋XD
11/20 18:31, 1F

11/20 18:33, 4年前 , 2F
手術跟工作的關係真的很好笑,順序整個反過來
11/20 18:33, 2F

11/21 02:07, 4年前 , 3F
幫推
11/21 02:07, 3F

11/21 03:14, 4年前 , 4F
其實不是首例...至少我正在進行的就比這早XD
11/21 03:14, 4F

11/21 03:14, 4年前 , 5F
不過彼此都加油吧
11/21 03:14, 5F

11/21 03:21, 4年前 , 6F
不過怪怪的,剛遞交申請怎麼可能就訴訟?
11/21 03:21, 6F

11/21 18:29, 4年前 , 7F
剛好是當事人,來回應一下樓上的問題
11/21 18:29, 7F

11/21 18:29, 4年前 , 8F
我們會等收到回覆,訴願,然後才會開始相關訴訟。敝人
11/21 18:29, 8F

11/21 18:29, 4年前 , 9F
建議法律戰一定要有律師協助處理,搭配聲量與跟其他團
11/21 18:29, 9F

11/21 18:29, 4年前 , 10F
體的合作,才會有比較大的機會,樓上如果願意,可以私
11/21 18:29, 10F

11/21 18:29, 4年前 , 11F
訊一下交換點想法,律師團說不定也可以提供點想法。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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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18:29, 4年前 , 12F
力量凝聚起來,勝訴更大
11/21 18:29, 12F

11/21 19:37, 4年前 , 13F
希望可以越來越好
11/21 19:37, 13F

11/22 11:21, 4年前 , 14F
哇是土撥鼠,你好偉大,我連畢業都快不行了QQ
11/22 11:21, 14F

11/30 20:47, 4年前 , 15F
別這樣說,只是惹到老娘的權益,就會爆發而已(抖
11/30 20:47, 15F

11/30 20:47, 4年前 , 16F
順帶一提:我也沒畢業XD
11/30 20:47, 16F

12/14 02:22, 4年前 , 17F
推!
12/14 02:22, 17F
文章代碼(AID): #1VjuFuQl (transgen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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