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 他說他放棄
看板third-person (第三者)作者The3rdPerson (第三者板匿名帳號)時間7年前 (2017/10/05 02:17)推噓17(18推 1噓 35→)留言54則, 22人參與討論串1/1
我是要奔3的小職員,
他是大我7歲的公司小主管,已婚有一個要三歲的女兒,
他能力很好是老闆眼前的紅人,同事眼中的好老公好爸爸
我們不同部門因為處理新案件開始越走越近,
我喜歡上他後因為愧疚就跟論及婚嫁的男友提了分手專心跟他在一起
跟版上多數一樣
在一起的時候都好開心 他常常給我很多驚喜
想辦法找時間打給我 有空的時候都陪我 每天講好甜好甜的情話
他說跟老婆很平淡沒辦法再愛她 就剩家人感情 她只是小孩的媽
如果沒有我 小孩大一點他也會離婚因為跟老婆真的沒有感情了
說從來沒這麼愛過一個人
跟我一起後才知道什麼是談戀愛 才知道性事契合有多重要
說離婚對小孩的影響遠不及父母感情不好給小孩來的影響大
說不想回歸家庭 也回不去
他還說一定要到我身邊 他要的是我
一起生活後都要幫我做早餐 帶我去很多地方玩
現在只能先辛苦一陣子 真的在一起後會好好補償我諸如此類的
我真的相信他給的每個承諾,也倒數期待著那天的到來
所有的快樂總是稍縱即逝的
每個禮拜都要做好心理準備想著要怎麼熬過週末
最害怕連續假期的到來
每當看到fb出遊的打卡
或是大頭貼換全家開心的合照的時候
就只能一個人掉眼淚
到後來我連在路上看到一家人的畫面、
爸爸陪小女孩在公園玩 我都呼吸不過來 情願不要出門
看他一樣回家 一樣陪小孩
一樣跟老婆聊天、看電視 睡同一張床 一樣一起去賣場採買
再加上看了這個版 還有網路上很多關於小三的文章後
漸漸的質疑他有沒有決心到我身邊
他說:不要看那些 那都是世俗的看法 我不是那種男人
我知道我要的是你
我有信心 也請妳相信我的決心!
即使老婆知道後鬧得全公司都知道,
對我指指點點到把我當隱形人甚至態度不好,
但因為有他在身邊我都不怕
我相信他是不一樣的 他一定會給我想要的結果
只是時間一久
我成了不稱職的小三 不溫柔體貼
還一直吵吵鬧鬧要他做個了斷
最後他真的做了決定
有一天晚上他傳訊息對我說:
我放棄到妳身邊了
我真的沒辦法這樣下去
工作忙、家裡搞成這樣 我好累,
我沒有信心了
我做不到 我高估了自己的能力,
這樣對妳 對家庭都不公平
對不起,我們做回好朋友吧
我打給他 他說他哭的沒辦法講話所以不接
當時半夜12點我哭著坐計程車到他家樓下,
但他說老婆雖然睡了但聽得到開門聲會發現他沒辦法出門
要我先回家 隔天天再跟我談
我失魂落魄的回家 心悸 噁心反胃 整整兩天睡不著覺
直到我去診所拿了安眠藥才有辦法休息
但也常常因為想到:他不要我了 而心悸驚醒
之後幾天完全無法上班 請了假 他到我家陪我
我哭著求他 說我不會再吵鬧
到我身邊後要多常回去看小孩都可以 只要他不要離開我
最後連說當炮友我也可以接受 只要他不要放棄到我身邊就好
他拒絕我了 只是不停的道歉
重複著一樣的那些話:
他真的放棄了 他早該停止這樣下去,
對兩邊都不公平,不該這樣一直錯下去,
錯過我了就是錯過、小孩需要爸爸媽媽,
回家即使跟老婆生活平淡
他也要陪女兒好好長大,也許也會試著去愛老婆
要我們就做回好朋友
各自回到各自正常的生活軌道,
有機會吃吃飯聊聊天就好!
怎麼跟當初給我的承諾完全相反?
從一開始 小三就註定是輸家
即使再開心再愛妳 當他不要了
只要表現一切都沒發生過的樣子乖乖的
就能回去過他說的"原本正常"的生活
但小三早就什麼都沒有了
為什麼情願完全捨棄我回歸家庭,
也不願意部分捨棄家庭來我身邊
不是說一定要到我身邊的嗎,怎麼可以說走就走
怎麼可以這麼輕易說結束就結束 說要回歸家庭就拋棄我
我還是很喜歡他,所以心好痛好痛
每天逼自己吃,但只吃半片吐司沒多久又全部吐光光,
有什麼辦法可以可以不要這麼難受
他還是會傳訊息給我,問我在幹嘛有沒有吃飯、想了什麼
我一方面覺得他渣,一方面還是捨不得他所以跟他聊著,
很沒尊嚴的說想他 想抱抱他 可不可以來陪我
他都只回我:好朋友關係這樣不太好吧
我也知道我這樣很煩人 但我好想他 好想以前的甜蜜日子
可能也有點不甘心 不想讓他太快心裡就沒了我
所以即便他都講這麼明了 我到現在還是想著如何讓他回心轉意
只要我好好的陪他 聽他說心事
不讓自己走出他心裡,三個月半年沒辦法,
那等個一年、三年 小孩大了
他是不是就會離開家庭?是不是就是我要的結果了?
很蠢很下賤吧,我也覺得...但真的好痛好痛...
誰可以好好罵我讓我清醒呢....
--
此ID為第三者板的匿名服務 The3rdPerson,代Po請寄信至此 :)
來信請記得 依照置底範例格式 填寫,以利板工作業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0.184.89.17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hird-person/M.1507141026.A.31B.html
推
10/05 03:11,
7年前
, 1F
10/05 03:11, 1F
推
10/05 03:13,
7年前
, 2F
10/05 03:13, 2F
→
10/05 03:15,
7年前
, 3F
10/05 03:15, 3F
推
10/05 07:08,
7年前
, 4F
10/05 07:08, 4F
→
10/05 07:08,
7年前
, 5F
10/05 07:08, 5F
推
10/05 08:35,
7年前
, 6F
10/05 08:35, 6F
→
10/05 08:35,
7年前
, 7F
10/05 08:35, 7F
噓
10/05 08:47,
7年前
, 8F
10/05 08:47, 8F
推
10/05 09:29,
7年前
, 9F
10/05 09:29, 9F
推
10/05 15:29,
7年前
, 10F
10/05 15:29, 10F
→
10/05 15:29,
7年前
, 11F
10/05 15:29, 11F
→
10/05 15:29,
7年前
, 12F
10/05 15:29, 12F
→
10/05 15:29,
7年前
, 13F
10/05 15:29, 13F
推
10/05 18:12,
7年前
, 14F
10/05 18:12, 14F
→
10/05 18:12,
7年前
, 15F
10/05 18:12, 15F
→
10/05 20:37,
7年前
, 16F
10/05 20:37, 16F
→
10/05 20:37,
7年前
, 17F
10/05 20:37, 17F
→
10/05 20:37,
7年前
, 18F
10/05 20:37, 18F
→
10/05 20:37,
7年前
, 19F
10/05 20:37, 19F
推
10/05 23:01,
7年前
, 20F
10/05 23:01, 20F
推
10/06 00:43,
7年前
, 21F
10/06 00:43, 21F
→
10/06 00:43,
7年前
, 22F
10/06 00:43, 22F
推
10/06 19:38,
7年前
, 23F
10/06 19:38, 23F
→
10/06 19:38,
7年前
, 24F
10/06 19:38, 24F
推
10/06 21:28,
7年前
, 25F
10/06 21:28, 25F
推
10/06 23:26,
7年前
, 26F
10/06 23:26, 26F
→
10/06 23:26,
7年前
, 27F
10/06 23:26, 27F
→
10/07 00:25,
7年前
, 28F
10/07 00:25, 28F
→
10/07 00:25,
7年前
, 29F
10/07 00:25, 29F
→
10/08 00:17,
7年前
, 30F
10/08 00:17, 30F
→
10/08 00:18,
7年前
, 31F
10/08 00:18, 31F
→
10/08 00:20,
7年前
, 32F
10/08 00:20, 32F
→
10/08 00:21,
7年前
, 33F
10/08 00:21, 33F
→
10/08 00:22,
7年前
, 34F
10/08 00:22, 34F
→
10/09 15:00,
7年前
, 35F
10/09 15:00, 35F
→
10/09 15:00,
7年前
, 36F
10/09 15:00, 36F
推
10/09 20:26,
7年前
, 37F
10/09 20:26, 37F
→
10/09 20:26,
7年前
, 38F
10/09 20:26, 38F
推
10/12 01:54,
7年前
, 39F
10/12 01:54, 39F
→
10/12 01:55,
7年前
, 40F
10/12 01:55, 40F
→
10/12 01:55,
7年前
, 41F
10/12 01:55, 41F
→
10/12 01:56,
7年前
, 42F
10/12 01:56, 42F
→
10/12 01:56,
7年前
, 43F
10/12 01:56, 43F
→
10/12 18:24,
7年前
, 44F
10/12 18:24, 44F
→
10/12 18:25,
7年前
, 45F
10/12 18:25, 45F
→
10/12 18:25,
7年前
, 46F
10/12 18:25, 46F
推
10/16 18:38,
7年前
, 47F
10/16 18:38, 47F
→
10/16 18:38,
7年前
, 48F
10/16 18:38, 48F
推
10/16 21:22,
7年前
, 49F
10/16 21:22, 49F
推
11/09 10:18,
7年前
, 50F
11/09 10:18, 50F
→
11/09 10:19,
7年前
, 51F
11/09 10:19, 51F
→
11/09 10:19,
7年前
, 52F
11/09 10:19, 52F
推
07/10 04:08,
5年前
, 53F
07/10 04:08, 53F
→
07/10 04:08,
5年前
, 54F
07/10 04:08, 54F
third-person 近期熱門文章
PTT兩性男女區 即時熱門文章
19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