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誰不希望被告知 與誰希望被告知?

看板third-person (第三者)作者 (娜子)時間16年前 (2009/12/11 10:07), 編輯推噓9(902)
留言11則, 1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我覺得我其實說太多了 這是最後一篇了 看這個版的人 常有很強烈的情緒 可能各自有各自的原因吧。 但發文實在覺得很無辜。 我即使不曾當過第三者 我也不覺得 第三者因為不甘心而做出的揭發舉動 有那麼值得被撻伐 那麼不被原諒 也難怪這麼多事情總是被遮蓋著 如果告知元配反倒會受到一屁股的責備、責難 鋒頭不朝向第二者 而都朝向第三者 (這是最奇怪的地方) ^^^^^^^^^^^^^^^^^^^^^^^^^^^^^^^^^ 那麼 誰願意去揭發? 那也難怪 第二者可以一個換過一個 甚至連對第三者都欺騙自己單身 反正事發後沒有人會去講 或者被揭穿了 還可以正大光明責備的第三者 "妳為什麼要去講! 妳為什麼要破壞她的幸福。妳真是太自以為是了! 妳,是妳,去告訴她,才會造成大家的痛苦。妳不講,就沒事。就沒有傷害。" 真正造成痛苦的,是出軌/劈腿的事實,而不是"告知"的動作。 "告知"本身,不論原意是報復/不甘心居多,還是為另一個無辜的受害者著想較多, 我都覺得,對第一者來說,絕對是一件利多於弊的好事。 特別是還沒有走入婚姻、還沒有孩子的第一者。 那是一個非常珍貴的契機。由某人提供。 即使短期內第一者會有很多的痛苦與情緒,但長遠來看,那是必要的過程, 能夠痛定思痛離開舊關係重新開始, 真的是好事一樁。 存著善意告知的人,即使善意只有一點點,也有無量功德。 寧可蒙著眼過生活、不要被告知的第一者,我相信真的是少數。 特別是還沒有結婚與孩子的。 而原PO的第一者,是明確表達希望被告知的。 ---------------------------------------------------------- 最不希望,也是最強烈反對事情被告知的,其實是第二者。(怎麼會是妳跟我呢?) 陰溝裡翻船,誰要啊。 不過就是想玩玩而已,弄得正宮都失去了。那可不行。 於是想盡辦法,搬出一大堆似是而非的說法,甚至大扣第三者帽子, ^^^^^^^^^^^^^^^^^^^^^^^^ ^^^^^^^^^^^^^^^ 就是希望打消第三者揭發的念頭。 那種似是而非的講法就是, "告訴她,就是傷害她。她不知道,就不會被傷害。" "妳不要再去傷害她了" (隱含著: 所以傷害她的,是告知她的妳,而不是劈腿的我。) (顛倒黑白莫此為甚。實情是,傷害是外遇/劈腿這件事本身,造成的,跟 告知與否根本無關。 告知反而迫使做了傷害與欺騙舉動的人,必須開始去省思、面對、與承擔自己的 行為所造成的破壞與後果...... 而那也才會是,成長與成熟的開始。 (儘管很多第二者不見得會有什麼長進) ) "無知,才是幸福。" (無知,是最可憐的。因為所有的一切,都構築在虛幻與不真實之上,也從來不是 真正的親密。並且,第一者的青春、情感、與付出,都虛擲在一個很可能不值得 經營與托付的關係裡) "妳傷害了她,妳破壞了一個幸福的關係,妳真是太自私、太自以為是了! " (拜託,真正的罪魁禍首是誰? 指責的最激烈的那一位。 是第二者的行為好嗎? ) "馬後砲,當初不要做不就好了嗎? " (恩..這個...第三者就是做了呀。這是"已經"發生的事,只能道歉與彌補, 最多就是以後不要再做了,因為自己也受傷很多..傷人傷己) 很多似是而非的說法,與對第三者不是那麼公允的指責(相較於涼涼沒事的第二者), 使得 第二者真實面貌的揭露 更為困難。 ------------------------------------------------------------------ 有的第三者無法告知,是因為無法也不想多承擔一些什麼。 那是很保護自己,也只有自己的做法。 不再涉入這一團混亂,自己默默離開就好。 是可以理解的。 只是有時候會覺得有點遺憾, 如果每個人都為活在世界上的其他人多想那麼一點點點....很多事情就不會發生了。 ------------------------------------------------ 可能是我太在乎真誠坦白,公義,以及憐惜同為女性的某些弱勢處境。 反而是,很多女性,不見得對女性友善。 討好、渴求、與競爭的,是男性的關愛關注。 並且總是把另一個女性,當作假想敵... 這是這幾年來的一些感觸。覺得很無奈。 ※ 編輯: Natali 來自: 211.74.221.24 (12/11 10:22)

12/11 12:19, , 1F
推這篇...
12/11 12:19, 1F

12/11 13:35, , 2F
大推這篇..
12/11 13:35, 2F

12/11 13:51, , 3F
不贊成最後那幾行.第三者不總是好戰好競爭的.
12/11 13:51, 3F

12/11 13:53, , 4F
另外,怎麼樣才是對第一者好的,真的只有本人才知道
12/11 13:53, 4F

12/11 19:58, , 5F
只想推這篇
12/11 19:58, 5F

12/11 21:21, , 6F
推~我贊成!!
12/11 21:21, 6F

12/11 22:43, , 7F
好文,推一個,原PO很有度量
12/11 22:43, 7F

12/14 01:58, , 8F
12/14 01:58, 8F

12/22 06:56, , 9F
推 一語中的
12/22 06:56, 9F

12/27 01:18, , 10F
跟你同樣想法
12/27 01:18, 10F

02/03 14:41, , 11F
我第一次當第三者就直接跟對方女友說了...@@
02/03 14:41, 11F
文章代碼(AID): #1B8Qbz6k (third-per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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