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08年新板規

看板third-person (第三者)作者 (思念會窒死一個人)時間18年前 (2008/05/16 12:08), 編輯推噓9(900)
留言9則, 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各位板友大家好^^,我是分子 我接下了這個板的板主,希望在荒廢這麼久之後,能有一番新氣象。 新板規大部分沿襲舊板規,只是多了一些具體的規定。 主要是希望能保留讓板友抒發心情,以及避免不必要的爭執。 另外,先開放推文/噓文作為觀察,但是會設定連續推文限制。 建議您,如果超過三行的話,請盡量使用回文。 板規詳細如下: 一、 禁止無意義謾罵以及挑釁或偏激言詞,禁止帶有非第三者觀點的說教。 (於 12/16/2008 16:36:39 Tue 修正) 這裡是第三者板,是讓板友抒發情感的,包括難過、快樂、生氣、羞恥、慾望與夢想 ,不歡迎衛道人士或刻意鬧板者的挑釁謾罵、人身攻擊,但可以有中立理性的批評。 如果非當事人(原作者或關係人)請不要加入主觀的討論。(少用噓可讓您的語氣稍顯和緩) 例如:

[未觸犯板規],
你真笨,為什麼當初要答應她,拒絕她會比較好的...
[未觸犯板規]

[水桶],
搶別人男朋友的去死啦
[水桶]
人身攻擊或意圖挑釁者,水桶一個月,並視情節輕重給予劣文處分。 刻意鬧板者,永久水桶並劣文退回 二、 禁止發表與板旨不符的文章,包含灌水文。 (於 12/16/2008 16:36:39 Tue 修正) 禁止與板旨不符的文章,若灌水意圖明顯,將給予處分。 發表與板旨不符的文章,水桶兩星期,累積三次後,水桶兩個月並給予劣文處分。 三、 禁止發表廣告文、徵友文 (於 12/16/2008 16:36:39 Tue 修正) 廣告文、徵友文劣文退回。 四、 以推文觸犯板規者,水桶加倍 (於 12/16/2008 16:36:39 Tue 修正) 因為推文犯規的人,沒辦法用劣文處罰,所以水桶加倍。 例如: 某甲在推文中意圖挑釁,依<板規一>應水桶一個月,但因為是在推文中犯規的, 因此,水桶兩個月。 五、 違反板規與否,或任何未臻完備之處,由板主自由心證論定裁處 (於 05/27/2008 09:02:36 Tue 改錯字) 六、 本板規可依情況隨時做修正,但修正後的板規不溯及既往。 七、 禁止發表未滿 20 字文章、注音文、火星文空白文 (於 05/16/2008 16:05:20 Fri 新增) (於 12/16/2008 16:36:39 Tue 修正) 未滿 20 字文章、空白文、或是含有火星文或注音文的文章勸導未修正後刪除, 但表情符號中的注音符號不在此限。 例如: 鬼魂團 ㄟ(川.一ㄟ) [未觸犯板規] ( ̄ー ̄;) [未觸犯板規] ㄟㄟ,你在想什麼ㄚ= = [水桶] 八、 轉錄文章需由本人同意 (於 05/16/2008 16:05:20 Fri 新增) 未經過作者本人同意即轉錄文章,經作者檢舉後水桶兩星期。 九、 不得寄送信件騷擾匿名帳號者 (於 05/27/2008 09:02:36 Tue 新增) 寄送信件騷擾匿名帳號者(騷擾程度援引板規第五條由板主自由心證),水桶兩個月。 十、 檢舉方式及解除水桶方式 (於 12/16/2008 16:36:39 Tue 新增) 檢舉時請直接來信板主即可,並說明是哪篇文章及違反哪條板規。 解除水桶請在水桶到期時來信板主要求解除即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4.26.28

05/16 13:28, , 1F
本板大頭香!!賀!! (是要慶祝我畢業嗎^^)
05/16 13:28, 1F

05/16 13:44, , 2F
推版主!!希望第三者版有新氣象!!
05/16 13:44, 2F

05/16 18:35, , 3F
大推!
05/16 18:35, 3F

05/16 22:31, , 4F
推XDDDDDDDDDDDDDDDDDDDD
05/16 22:31, 4F

05/16 22:54, , 5F
推新版主 版主加油
05/16 22:54, 5F

05/16 23:06, , 6F
推!
05/16 23:06, 6F

05/17 00:53, , 7F
推~~ 加油 :)
05/17 00:53, 7F

05/18 00:53, , 8F
板主加油 :P
05/18 00:53, 8F

06/05 00:06, , 9F
太好了,終於又可以推文了~~~~~~~~^^
06/05 00:06, 9F
刪除無關推文 ※ 編輯: hrs113355 來自: 140.112.199.250 (02/16 07:36)
文章代碼(AID): #18BGZ8a5 (third-per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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