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兩女共用一「管」 罵元配…情婦挨罰

看板third-person (第三者)作者 (海邊飄來的工程師)時間18年前 (2007/07/24 10:44), 編輯推噓2(200)
留言2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心得:享受不倫之戀的歡愉之前,記得先探聽清楚對方結婚了沒? 切記勿留下證據,否則有可能會被告! 為了一段結果未知的愛情而身陷囹圄或是必須付出巨額的精神賠償, 可是划不來的! 因為台灣通姦沒有除罪化,所以搞上有夫之婦,或是有婦之夫都有罪, (不過我覺得通姦除罪之後,台灣會更亂吧!因為婚姻就沒有什麼實質意義與保障了.) 感情的事本來就沒有什麼對與錯,不過要當要當第三者也得聰明點與有格調一點, 選個未婚的,才不會惹禍上身.(本人並沒有崇尚劈腿,請勿戰我!) 兩女共用一「管」 罵元配…情婦挨罰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719/2/hj78.html 與有婦之夫發生婚外情的武姓女子,為了報復情人分手,寫信給他的太太自爆戀情, 還在網站自抒當第三者的心情。不過,這麼做代價不小,士林地方法院判她須賠償四十 萬元給情人的老婆。 介入他人婚姻的武姓女子在網站留言「他曾經說過,我是他所有女人中最好的」、 「現在與惡魔共枕的是他無辜的老婆,始終不知道跟別人共用一根管子…」,這些留言 ,成為法官認定武姓女子妨害家庭的證據。 近五十歲的王姓男子與葉姓女子結婚廿年,育有三名子女,感情融洽。王姓男子九 十年間在網路聊天室認識卅多歲的武姓女子,婚外情一直到九十四年五月分手。 葉姓女子去年接到一個包裹,內有一封信細說她丈夫外遇的情節,以及列印自某一網站 新聞台台主寫在留言板的日記,內容是介入他人婚姻成為第三者的心情。 葉女查看信中所指的網站,發現網站台主以「紅花雨」為名,在「我愛的人是魔鬼 」主題中自抒戀情,台主貼上去的「魔鬼」照片竟是她丈夫。 葉姓女子指出,因包裹寄到她工作的會計師事務所被不知情同事拆閱,丈夫外遇的 事傳開令她羞愧辭職,因此向武女提出精神、工作損害賠償兩百萬元。 法院審理時武姓女子坦承與王姓男子外遇,包裹是她寄的。但她辯稱,王姓男子騙 她已與元配離婚,她才和他交往;後來她想分手,王姓男子威脅若分手就不還錢,她被 迫繼續與他交往。她氣王姓男子對她始亂終棄,才想讓他的妻子知道他外遇,令他難堪。 王姓男子出庭作證,九十年認識即告知武女他已經結婚且有子女,從未曾說他已離 婚。 -- ◢██◣ ◥◣ 我在家啦~◢██◣ 欸!我的褲子哩? █◥◥◥ ◥◣ 你要過 ◤◤◥█ ˋ ◢██◣ υ ╱ 我的◥◣ 來嗎? ◤◤◤◤" ◥█ 褲子 ◥◣ ˋ ε██ ξ● ●' ◢█◣◢\ 哩? ◥◣ ◢██◣ ▂▂ ◥█ θ幹!我都還沒走勒! ▉█ ξ ◥◣(.人.)◥︻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28.252.130

07/24 23:48, , 1F
為什麼那個王姓男子都沒事??
07/24 23:48, 1F

07/28 21:25, , 2F
老婆可以選擇不告他
07/28 21:25, 2F
文章代碼(AID): #16fMTnz7 (third-person)
文章代碼(AID): #16fMTnz7 (third-per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