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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討論] 問一下 如果約未成年女生去汽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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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8(8推 0噓 1→)留言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everemember (風飄)時間12年前 (2013/12/06 02:3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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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了我看不下去了. 讓鍵盤律師來講解一下. 首先,先弄清楚何謂刑法上的「性交」. 我國刑法於§10明訂三種類型. 1.性器與性器交合. 2.性器與身體其他部位交合(口交等). 3.身體器官以外其他之物與性器交合(拿原子筆也一樣). 這三種類型是刑法上的性交. 再來是準強制性交罪(§227). 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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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1→)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ola5566 (可樂56)時間12年前 (2013/12/06 01:0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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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回. 鍵盤小弟來分析一下. 我們直接進入刑法法條. 刑法18:. 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罰。. 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滿八十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刑法221:﹝強制性交﹞.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 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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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7推 4噓 15→)留言2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enshoufly (tenshou)時間12年前 (2013/12/05 23:5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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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你一個簡單常識,中華民國合意性交是年滿16歲,所以滿16歲你幹到天荒. 地老也不犯法,14~16就是七年以下,14以下就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再來你. 約任何人到汽旅都沒犯法,脫光親吻也不犯法,但是他幫你吹或者你幫他舔. 或者你手指有玩他妹妹就是犯法,廣義上會被認定性行為.看了這麼多還不. 去把個1
(還有104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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