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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請益] 誰懂法律的..上16歲~不一定會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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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21→)留言2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MWSTW (Irrenhaus)時間20年前 (2005/10/16 04:1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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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是有兩小無猜條款,不過不是在二百二十七條,如果只有二百二十七條,. 標哥兒子還是會被抓去關的!. 真正的兩小無猜條款是在刑法二百二十九條之一的後段:. ……或未滿十八歲之人犯第二百二十七條之罪者,須告訴乃論。. 也就是說,雖然不管願不願意都構成該罪,但只要是未滿十八歲,就不是公訴. 罪,而是告訴
(還有160個字)

推噓3(3推 0噓 22→)留言2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pho (撲哇哈哈)時間20年前 (2005/10/16 03:2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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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七條 (姦淫幼女罪.對未滿16歲男女為猥褻罪). 姦淫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告訴乃論. 所以標哥兒子無罪 除非女方家長提出告訴.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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