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莽男跟騷侵入女網友住處叫罵 翻拍性影像酸「北港香爐」下場曝

看板sex (西斯 性愛)作者 (早安魔關羽)時間12小時前 (2026/09/01 08:00),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莽男跟騷侵入女網友住處叫罵 翻拍性影像酸「北港香爐」下場曝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5558496 宜蘭縣50歲黃姓男子透過網路結識女子小美(化名)後,曾有親密關係,後來不滿小美拒 絕往來,竟化身恐怖情人,展開跟蹤騷擾、侵入住宅、趁機翻拍小美手機內的性影像照片 ,並在她的車上噴寫「北港香爐」侮辱性字眼。宜蘭地院審結,合併判處有期徒刑8月。 判決指出,黃男在2024年7月間認識小美,同年9月初雙方發生爭執,小美因此心生反感, 並封鎖黃男的WeChat及LINE,明確拒絕他的追求,要求黃男不要再去她家,讓黃男心生不 滿。 2024年9月間,黃男連續多日到小美住處外徘徊、送月餅糾纏,甚至無故侵入住宅,在樓 梯間及中庭大聲叫罵,用台語酸她是「炭甲(賺吃)查某」(賣淫為生女子)、「你就是 出來賣的」,還拿黑色奇異筆在她的機車與汽車上書寫「北港香爐」,另趁機翻拍小美手 機內的性影像照片。 小美不堪其擾,向警方報案,全案移送宜蘭地檢署偵查起訴。宜蘭地院審理時,黃男坦承 侵入住宅、公然侮辱、毀損與重製性影像,但否認跟蹤騷擾,辯稱去對方家是為了討債及 送月餅。 法官調查後認為,黃男明知A女已明確拒絕往來,仍執意糾纏、送禮,其行為已造成被害 人終日惴惴不安,嚴重影響日常生活,審酌相關事證,認定犯行明確,應依法論科。黃男 犯跟蹤騷擾罪、毀損罪、無故重製他人性影像罪,應執行有期徒刑8月,得易科24萬元罰 金,扣案手機及SIM卡沒收。可上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226.24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788220835.A.9EF.html
文章代碼(AID): #1gbXMZdl (sex)
文章代碼(AID): #1gbXMZdl (s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