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台中男約妹喝酒遭控「強脫絲襪」性侵!法官一看對話逆轉判無罪
ETtoday新聞雲 2026年06月27日 20:45
台中男約妹喝酒遭控「強脫絲襪」性侵!法官一看對話逆轉判無罪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新北一名女子小芳(化名)指控男網友阿舜(化名)在2023年11月11日第一次見面時,強
行將她帶回台中住處推倒硬上。台中地院法官查閱兩人的對話紀錄發現,女方當晚傳訊只
抱怨男方不夠體貼,直到隔天驚見男方與其他女子的閃照後才改口。法官認定無法排除是
因醋勁大發才提告,依法判決阿舜無罪。
住處飲酒變強暴?女網友控訴被當用完就丟的娃娃
根據判決書內容,小芳與阿舜是在網路認識,兩人互動木竊,並約定在2023年11月11日相
約見面。當天中午,小芳隻身從新北板橋搭高鐵轉台鐵抵達台中火車站,阿舜於中午1點
多騎機車前來接送。兩人先前往知名餐廳用餐,隨後在下午2點多返回阿舜位於大里區的
住處二樓喝紅酒聊天。
怎料後來小芳離開阿舜的住處,接著便控訴對方藉著酒意將她強推入床,強行脫去她的短
褲、絲襪,用暴力的手段壓制她,進而性侵逞慾,而她也在逃跑的過程中撞到櫃子等物品
,導致身上出現大小不一的瘀傷。
小芳在法庭上痛哭表示,自己雖然結過婚也離婚了,但與阿舜認識前都沒有跟其他男生交
往或有親密行為。當晚她自行搭計程車離開後,晚上8點29分傳訊息給阿舜,認為起床時
阿舜不在身邊,自己就像「被拋棄的娃娃」,且阿舜也並未關心她獨自返程是否順利,就
連計程車也是自掏腰包搭乘的。
隔日發現男方劈腿才改口!關鍵對話成了逆轉關鍵
不過,同月12日下午1點多,小芳突然傳送了一張阿舜與其他女子的合影照片,隨後開口
質疑「你已經有女朋友,還找我去你家」、「我真的好難過,為什麼這樣對我,我說過不
要XX的,你還一定要X」。阿舜則傳訊回覆「我喝醉很暈」,小芳隨即反駁「這是理由嗎
」。
法官比對時序發現,小芳在案發當天傳送的密集訊息中,完全沒有提及任何遭到暴力侵害
的字眼,反而全是在埋怨阿舜不夠體貼、讓她獨自摸索回台北等感情抱怨。直到隔天發現
阿舜原來早就有了女朋友,得知自己受騙後才改口指控遭強迫。小芳開庭時也坦承自己極
度介意被騙,法官因此認定,提告動機顯然與感情受挫有關。
雙膝瘀青起因20年舊疾!上半身完好無傷獲判無罪
至於檢方提出小芳雙膝受有大於10公分大片瘀傷的驗傷單,法官調閱病歷發現,小芳早在
2014年起就因重症肌無力及不寧腿症候群等疾病長期就診,台大醫院更回覆其門診紀錄顯
示她平時就經常有步態不穩、暈倒及跌倒腫脹的情形,亞東醫院也無法證實該瘀青是由性
侵直接造成。
此外,小芳指控肩膀與手部遭暴力抓推,但驗傷報告顯示其上半身完好無傷,私處的舊裂
傷也可能為過去婚姻生活所造成。台中地院法官最終在全案缺乏其他客觀防禦傷痕的前提
下,裁定阿舜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60627/319117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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