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認真] 為什麼台灣警察能釣魚執法逮捕性交易?

看板sex (西斯 性愛)作者 (小火柴)時間18小時前 (2026/02/15 12:23), 編輯推噓-2(0215)
留言17則, 2人參與, 18小時前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PPAPwww (pan)》之銘言: : 美國警察是不能跟性工作者性交易的 : 美國國會在立法時就講這會有性剝削的爭議 : 所以禁止美國以釣魚執法性交去逮捕性工作者 : 台灣卻可以這樣執法 : 台灣是不是不太在乎人權? 我知道西斯板要寫有西斯點的文章 很多人以為我要在西斯板賣弄學識 其實不是這樣 我過去在西斯板是有寫過一些具有西斯點的文章 我有一些事情不好說也可能不方便說出來 我只希望大家不要和我一樣 以下文章的教唆人或教唆者,可以套用到警察身分。 以下兩大段看不懂沒關係,看最後一段就好。 按刑事偵查技術上所謂之「釣魚偵查」者 係指對於原已犯罪或具有犯罪故意之人 以設計引誘之方式 使其暴露犯罪事證 而予以逮捕或偵辦者而言 而所謂「陷害教唆」者 則指行為人原不具犯罪之故意 純因偵查機關之設計教唆 始萌生犯意 進而實行犯罪構成要件之行為者而言 前者(釣魚偵查)純屬偵查犯罪技巧之範疇 並未違反憲法對於基本人權之保障 且於公共利益之維護有其必要性存在 故依此所蒐集之資料 原則上並無證據能力 而後者(陷害教唆)係以引誘或教唆犯罪之不正當手段 使原無犯罪故意之人因而萌生犯意而實行犯罪行為 再進而蒐集其犯罪之證據而予以逮捕偵辦 其手段顯然違反憲法對於基本人權之保障 並已逾越偵查犯罪之必要程度 對於公共利益之維護並無意義 其因此所取得之證據資料 應不具有證據能力 我國實務上認為:「按所謂『陷害教唆』,係指行為人原無犯罪之意思, 純因具有偵查犯罪職權公務員之設計誘陷,以唆使其起意, 待其形式上符合著手於犯罪行為之實行時,再予逮捕者而言。 此種『陷害教唆』,因行為人原無犯罪之意思, 具有偵查犯罪職權之公務員復伺機逮捕,係以不正當手段入人於罪, 故被陷害教唆者不成立犯罪。 前揭情形,與犯罪集團本有犯罪之意思,其成員為達成犯罪之目的, 並順利脫身,另邀約原無犯罪意思者參與,待該受邀者起意犯罪, 並參與實行犯罪行為後,卻遭其餘共犯之『出賣』,使其暴露犯罪事證, 成為其餘共犯之『犧牲』者,並不相同。 前者本無犯罪之存在,因遭有偵查犯罪職權公務員之設計誘陷, 使其入殼,屬於『陷害教唆』之範圍,被陷害者不成立犯罪; 後者則具有具體之犯罪存在,且已起意並參與實行犯罪行為, 嗣後縱遭其餘共犯之『出賣』,成為『犧牲』品,其行為仍成立犯罪,兩者迥然有別。」 因此,依上開實務見解,「釣魚偵查」與「陷害教唆」並不相同, 「陷害教唆」之被教唆人並不構成犯罪, 而「釣魚偵查」之被教唆人則構成犯罪。 按「釣魚偵查」係指教唆人純因司法偵查之取證行為, 目的在於查緝犯罪,為將原即在從事犯罪行為之人繩之以法, 由主觀上並非確實欲教唆他人犯罪之人,教唆該原即從事犯罪行為之人實行犯罪, 此種外觀上教唆他人犯罪, 惟實際上係為偵查犯罪或取得證據之手段,稱為「釣魚偵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4.16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771129426.A.B78.html

02/15 12:27, 18小時前 , 1F
供三小,美國不管手段多合法,跟性工作者「性交」就是
02/15 12:27, 1F

02/15 12:27, 18小時前 , 2F
不行的
02/15 12:27, 2F

02/15 12:27, 18小時前 , 3F
美國介意的是性交本身,釣魚執法美國也是合法的
02/15 12:27, 3F

02/15 12:28, 18小時前 , 4F
但不能性交,性交是美國人最忌諱的執法過程
02/15 12:28, 4F

02/15 12:28, 18小時前 , 5F
懂了嗎? 別扯那些沒用的東西,查一下美國法規
02/15 12:28, 5F

02/15 12:30, 18小時前 , 6F
美國能釣魚執法,但不能涉及性交,
02/15 12:30, 6F

02/15 12:30, 18小時前 , 7F
不管任何原因,你都不能跟罪犯性交
02/15 12:30, 7F

02/15 12:31, 18小時前 , 8F
即便是臥底警察也不能跟性工作者「性交」
02/15 12:31, 8F

02/15 12:33, 18小時前 , 9F
美國:就算要蒐集證據,性交的行為也是不必要的
02/15 12:33, 9F

02/15 12:35, 18小時前 , 10F
這件事有明確規定的,以前有允許警察為抓捕賣淫能
02/15 12:35, 10F

02/15 12:35, 18小時前 , 11F
跟性工作者性交,後來修法改掉,禁止任何跟性工作者性交
02/15 12:35, 11F

02/15 12:35, 18小時前 , 12F
的臥底調查方式
02/15 12:35, 12F

02/15 12:35, 18小時前 , 13F
這件事在美國立場上是絕對明確的
02/15 12:35, 13F

02/15 12:42, 18小時前 , 14F
這件事涉及警察職業道德的問題,基於這裡場禁止「性交」
02/15 12:42, 14F

02/15 12:43, 18小時前 , 15F
涉及濫用職權和性剝削,所以美國不允許
02/15 12:43, 15F

02/15 12:44, 18小時前 , 16F
裡場(x)立場(o)
02/15 12:44, 16F

02/15 12:53, 18小時前 , 17F
End
02/15 12:53, 17F
文章代碼(AID): #1faKfIju (sex)
文章代碼(AID): #1faKfIju (s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