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旅館休息遭反咬 美魔女嗆:我都可以當你
旅館休息遭反咬!美魔女嗆:我都可以當你媽 男獲判無罪
19:03 2026/01/03
中時新聞網 李啟箖
男子與女子到旅館休息,遭反咬提告,法院判無罪。(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台中一名女子在夜店與男子共度夜晚後,雙方前往旅館休息。
事後,女子指控男子性侵,並表示當時曾對男子喝斥「你不要亂來,我會提告」及「我都
可以當你媽了,你不要亂來」,但仍遭性侵。
台中地方法院法官認為,女子在案發過程中有多次脫離現場的機會;此外,女子曾提及自
己過去曾遭受數千次性侵及性騷擾,應具較高警覺性,但在性行為結束後仍與男子同床共
眠。
最終,法院依「罪證有疑利歸被告」原則,判決男子無罪。
據判決書記載,男子阿強(化名)與女子阿芳(化名)在夜店認識後,共同開車至旅館休息。
阿芳因酒後精神狀況不佳,抵抗能力降低,並明確表示拒絕發生性行為,但阿強仍違反其
意願。阿芳事後報警提告。
對此,阿強承認與阿芳發生性行為,但辯稱雙方是自願進入旅館,他並未強拉阿芳。阿強
表示,進入房間後,阿芳曾說「不要」,自己暫停未行動,約一分鐘後才發生進一步接觸
;過程中阿芳未明確拒絕,性行為隨即發生,結束後他便睡著。
辯護律師亦指出,一般成年人在深夜首次見面接受旅館邀約時,通常可預見可能發生性行
為,且阿芳曾有類似經驗,因此可預期雙方會有性行為。
阿芳則陳述,進入旅館後,阿強即對她有不當接觸,她當下以嚴厲語氣警告「你不要亂來
,我會提告」,阿強洗完澡後又再次伸手,阿芳又嗆「我都可以當你媽了,你不要亂來」
,仍未能阻止阿強性侵,直到隔天才報警。
阿芳並表示,自小至今曾多次遭受性侵或性騷擾,強制性交逾百次,其中部分案件已有判
決或不起訴。
台中地方法院法官認為,阿芳進入旅館後對不當接觸曾喝斥,但並未趁阿強洗澡或其他空
檔離開;性行為後阿強睡覺時,她也未立即脫離,而是同床共眠,醒來洗澡數次後又返回
床上。
法官認為,阿芳行為與一般強制性交案件被害人常見的立即避開、報警或強烈抗拒反應有
所不同。
此外,法官指出,阿芳對類似事件應具較高警覺心,但案發前後表現輕率、大膽,與常情
不符,增加事實認定的不確定性。
法官強調,不應以被害人必須符合「純潔、立即呼救、事後驚慌或厭惡加害人」等刻板印
象作為判斷依據,審酌阿芳在偵查與審理過程中的陳述存在疑點且補強證據不足,依「罪
證有疑利歸被告」原則,做出有利於被告的認定。
最終法官判阿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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