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薪700萬女副總遭軍人老公背叛 用餐勾

看板sex (西斯 性愛)作者 ( 民主! ~ LINE! ~ 功德 !)時間7小時前 (2025/11/18 03:55), 7小時前編輯推噓3(302)
留言5則, 5人參與, 51分鐘前最新討論串1/1
年薪700萬女副總遭軍人老公背叛 用餐勾上闆娘滾床長達22個月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1117/3068792.htm?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8495/d8495177.jpg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一名王姓女子控訴丈夫林男自108年間在屏東某部隊服役時,與餐廳魏姓女負責人交 往,多次發生性行為,嚴重破壞家庭。王女憤而提告求償100 萬元慰撫金。魏女則辯稱起 初不知對方已婚,並主張已超過兩年請求權時效。屏東地方法審理,判決魏女賠償50萬元 ,可上訴;而判決書也揭露原告擔任證券投信公司副總,年薪逾700萬元,相當高薪。 王姓女子主張,她與林男於民國101年結婚,育有兩子,婚姻關係迄今仍持續。林男於108 年至109年間在屏東某部隊服役期間,因前往餐廳用餐而結識魏姓女負責人。自當年10月 起,兩人開始發展不正常男女交往,多次發生性行為,即使林男於109年6月調任北部,雙 方仍維持聯繫直至110年8月。王女認為魏女明知林男已婚仍介入,嚴重侵害其配偶權,遂 提告求償100萬元慰撫金。 魏女辯稱,兩人剛開始交往時,她並不知林男已婚,直至109年7月5日林男親口告知後, 便立刻停止往來;反而是林男持續主動要求復合,直到111年4月後才完全斷聯。魏女主張 既然她不知道林男已有家庭,並無故意侵害他人配偶權,不構成重要情節。此外,魏女認 為王女早在109年7月5日翻看林男手機時,即已知悉雙方關係,但王女直到113年10月提告 ,已超過兩年時效,應不受理。 法院審酌相關簡訊內容後認為,該日林男雖向魏女傳訊提醒「小心陌生電話」等字句,但 內容並不足以證明王女已明確知悉魏女為何人、兩人之間有不正當關係,更不足以認定王 女於當時即知道誰是侵權行為的加害人。而王女提出自己是到113年8月20日收到魏女委任 律師向林男催討600萬元的訊息後,才得知魏女身分與侵權事實,法院認為此說較可信。 魏女則無法提出相反證據,故其「請求權已逾時效」的抗辯不被採納。 法院審理認為,第三者若明知交往對象已婚,仍與之發展親密關係,即構成對原配婚姻生 活之嚴重侵害,依法應負侵權責任。經查,魏女在得知林男已婚後,仍持續發生不當往來 ,時間長達數月,其行為已對王女的婚姻與家庭幸福造成實質破壞,情節重大。 在慰撫金金額方面,法院參考雙方身分、資力與侵害程度。王女任職某公司副總,年薪逾 700萬元,名下仍有房地產;魏女則與弟弟共同經營餐廳,也擁有多筆房地。考量整體情 狀後,法院認為王女請求的100萬元過高,最終裁定應以5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可上訴 屏東 114 年度訴字第 94 號 -- 林志穎出來道歉... https://uc.udn.com.tw/photo/2025/10/25/0/33485878.jpg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193.9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763409325.A.D88.html ※ 編輯: EVEA (123.193.193.99 臺灣), 11/18/2025 03:55:46

11/18 04:06, 7小時前 , 1F
類似案件有聽過請求金額沒被打折的判決嗎?
11/18 04:06, 1F

11/18 08:07, 3小時前 , 2F
這種女性身居高位且雙方地位懸殊的好像很多性事都不平
11/18 08:07, 2F

11/18 08:19, 3小時前 , 3F
才五十萬?笑死人法官?下次誰要去撞?
11/18 08:19, 3F

11/18 09:59, 1小時前 , 4F
擁有多筆房地100萬過高??是屏東房子太便宜嗎
11/18 09:59, 4F

11/18 10:33, 51分鐘前 , 5F
男的一定超帥
11/18 10:33, 5F
文章代碼(AID): #1f6tsjs8 (sex)
文章代碼(AID): #1f6tsjs8 (s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