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男大生酒後續攤 見女友人爛醉「指侵」判

看板sex (西斯 性愛)作者 (性愛戰神)時間4小時前 (2025/11/05 07:02),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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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大生酒後續攤!見女友人爛醉「指侵」判2年 賠錢獲緩刑 05:30 2025/11/05 中時新聞網 簡銘柱 台北一名王姓男大生,與友人及A女在台北市大安森林公園飲酒狂歡後,轉往A女士林區租 屋處續攤,王男竟趁A女不勝酒力、昏睡不醒之際,伸出狼爪,對A女撫胸指侵得逞。(示 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台北一名王姓男大生,與友人及A女在台北市大安森林公園飲酒狂歡後,轉往A女士林區租 屋處續攤,王男竟趁A女不勝酒力、昏睡不醒之際,伸出狼爪,對A女撫胸指侵得逞。 士林地方法院審結,依乘機性交罪判處王男有期徒刑2年,但念在他坦承犯行且已賠償和 解,予以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可上訴。 判決指出,這起事件發生在112年4月21日晚間,王男與A女及一群友人在大安森林公園喝 酒,眾人喝到爛醉後,於22日凌晨一同前往A女位於士林區的租屋處休息。王男凌晨醒來 後,見A女因醉酒沉睡、有機可乘,竟獸性大發,不顧朋友道義,先撫摸A女胸部,再將手 伸入其內褲,並用腳扳開A女右腳,以手指性侵得逞,前後更連續指侵2次。 案發後,A女身心受創,憤而報警提告。全案經台北市士林分局移送,由台灣士林地方檢 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法院審理時,王男對犯行坦承不諱,警詢、偵查及審判過程均一一認罪。 法官審酌,王男無前科,素行尚佳,犯後態度良好,且已與A女達成民事和解,全數賠償 完畢,A女也願意原諒被告,並同意法院給予減刑及緩刑自新的機會。 法官認為,王男為滿足一己私慾,趁女性友人酒醉不知抗拒時侵犯,行為確實可議,但考 量其犯後積極彌補過錯,犯罪情狀在客觀上足以引起同情,若處以法定最輕刑度3年仍嫌 過重,因此依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之規定酌減其刑,最後判處2年徒刑,並宣告緩刑4 年。全案可上訴。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 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 請撥打110、113 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 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 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51105000015-260402?chdtv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218.5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762297344.A.A0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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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原諒我沒什麼好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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