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認真] 關於TTB受僱已回收

看板sex (西斯 性愛)作者 (bossonwin)時間11年前 (2015/09/05 23:51), 編輯推噓7(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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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版主說著作權的說法也很不瞭解 用公家帳號 跟人要照片的聊天內容 "給我看啦~姐姐 又不會怎樣~又不是要約出來~" 這類的聊天內容 可以被定義為著作? 智財局查到的"著作"定義是 「指屬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又創作係指人將內心思想、情感藉 語言、文字、符號、繪畫、聲音、影像、肢體動作..等表現方法,以個別獨具之創意表 現於外者」 著作有四個主要要件: 第一、必須是人類精神力作用的成果 第二、必須經由「表達」而外顯 第三、必須獨立創作且具有創作性 第四、必須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 所以要照片的聊天內容有符合四要件? 算是創作? 1."給我看啦 姊姊~又不會怎樣!!!" (要照片的精神力作用的很強烈) 2."我管理登入的 所以可以" (強烈表達用匿名要照片的決心 非常外顯不怕人知道) 3.第三要件無庸置疑 只有單獨一人能用匿名要照片 (的確是獨立創作) 4.可以算新詩或短篇散文吧 (微文青的概念?) 小弟不材 這樣解讀對嗎? ※ 引述《fgkor123 (n(N))》之銘言: : 幹 出門莫名自動發空白文R : 個人經驗,不過是有給職 : 當時沒被告錯,後來先和解了,泠娘 : 著作"財產"權於受雇期間和被雇者是進行被雇用的工作這兩個要件達成的話 : 我不能亂轉賣也不能拿來幹我想做的事情,只能保有人格權 : 此處爭議點 : 1.TTB的版主身分是否為受雇者,PTT為雇用者。我阿災,不是律師更不是醫學院的 : 2.西斯匿名帳戶是否屬於"個人"。 : 若TTB是受僱且匿名帳戶PTT官方知道且同意,要告權益損害(我是不知道能告哪條拉) : 通常會連PTT一起告喔 : http://www.lcs.com.tw/tw/knowledge20.asp?Linkid=6 : http://www.is-law.com/post/4/1004 : 提供案例參考,隨便找的。反正這一堆網站都有寫,隨便引 : FALLRED所指的"著作權",小弟實在不懂,這個著作權指的是人格還是財產 : 很好奇R,當時和解是不是錯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5.24.17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441468281.A.A49.html

09/05 23:51, , 1F
就是要坦 不公開阿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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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23:52, , 2F
版主說是就是,有什麼好質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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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23:52, , 3F
tt6 你看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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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23:53, , 4F
公開 等一下自己也被噴到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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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23:56, , 5F
人家講好了啊,還是有把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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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00:03, , 6F
公開別人信件的時候不遺餘力 自己被爆就著作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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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00:04, , 7F
以前公開別人私信到底有沒有違法啦?法律顧問呢?解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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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00:33, , 8F
Email扯著作權頗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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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03:35, , 9F
爛用公家資源,圖利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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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04:07, , 10F
最近沒西斯點<<<不好意思我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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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08:42, , 11F
有道理。
09/06 08:42, 11F

09/06 16:23, , 12F
版主全面改選!!
09/06 16:23, 1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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