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醉女逢人討「抱抱」 清醒反告性侵已回收

看板sex (西斯 性愛)作者 (skyoun)時間12年前 (2014/07/16 07:10), 編輯推噓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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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魯為鍵盤推測型無用偵探,什麼也無法證實 ...... ※ 引述《gc9v (Rider of the sky)》之銘言: : 標題: [新聞] 醉女逢人討「抱抱」 清醒反告性侵 : 時間: Tue Jul 15 16:29:10 2014 : : Source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40715/433575/ : 醉女逢人討「抱抱」 清醒反告性侵 : : 飛來的豔福,難以消受!台中1名酒店小姐去年2月酒醉赤腳跑進加油站, : 逢人就說: : 「抱抱,帶我回家」 : 最後還跳上一名楊姓男子開的車子,被楊男載往汽車旅館嘿咻, : 酒女醒後完全忘記發生何事,還打電話向酒店報備「任務完成了」, : 因酒店回她:「妳又沒任務」,她才驚覺遭性侵報警,原以為豔遇下降臨的楊男, : 則被台中地院依乘機性交罪判刑3年8月,可上訴。 題外話:「豔遇下降臨」是什麼意思? 降臨,用在這裡也適用;下降,用在這怪怪的;下降臨,哪招? : 楊男挨告後辯稱,當時2人在車上談妥性交易,否認趁酒女酒醉佔便宜, : 但因楊男對於性交易過程說詞不一,檢察官與法官都不信他的說詞, : : 認定楊男把酒女當成是「天外飛來的豔福」;然而院檢也對酒女竟醉到忘記所有「橋段」 : 連看著監視畫面中自己的行為也完全沒印象,直呼不可思議。 : : 判決指出,去年2月,酒女酒醉赤腳搭計程車返家,卻在住處附近下車後跑到加油站, : 逢人就說:「抱抱、帶我回家」,證人說,看見酒女一直「盧」但沒有人理她, : 最後跳上一部車子離開。 : 檢警調出監視畫面勘驗,酒女看著監視器畫面,完全不知她在加油站那麼「盧」, 所以,有監視器畫面、證人:酒女找人抱抱、要男生「帶他回家」 這種證據當然是可以雙面解釋囉 : 她只說與楊男嘿咻途中突然醒來,看見楊男壓在她身上,誤認是楊男酒店的客人, : 因此沒有反抗,直到汽車旅館幫她叫計程車返家,她到住處樓下, : 打電話回酒店報告「任務完成了」,酒店告訴她沒任務,她才知道遭陌生人性侵, : 至於返家過程她也全忘了,也忘了有無跟楊男談性交易。 這清楚的表明了「酒女可能曾經有在進行性交易」 : 由於楊男在偵訊和審理時,對於性交易過程說詞不一,先說酒女要求去汽車旅館, : 但沒說要多少錢,就主動抱住他嘿咻,事後他給酒女3千元, : 後來又改口稱是他提議去汽車旅館性交易,雙方並在楊男車上談妥5千元, : 但是他身上只有3千元,所以付給酒女3千元。 這就是全案的神奇之關鍵了 版本一:沒說要多少錢 ---> 事後給3000 (沒談好就嘿咻,性侵無誤) 版本二:先說好5000 ---> 只給了3000 (給付未完成;性侵?詐欺?) 版本X:(後面,計程車司機說法推測) 根本沒付錢 這是自己的供詞往火坑中跳呀 : 但從汽車旅館載酒女回家的計程車駕駛則證稱,當時酒女渾身酒味, : 一直踢坐椅要她開快點,抵達後她身上沒有錢,上樓拿1千元付車資,顯示楊男說法不實。 關鍵性證據: 男生根本沒付錢! : 法官指出,被害女子在酒店上班,不乏酒店過濾後的客人,無須提高風險在路上尋找客人 : 也沒必要事後誣陷客人,認定楊男根本是乘酒女酒醉無法抗拒而性侵,因此判刑。 : : (許淑惠/台中報導) : : -- : 男人和女人的不同在於... : 女人在於放棄之後就沒有挽回的餘地... : 而男人永遠在心裡為她留下一個角落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35.9.70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ex/M.1405412954.A.D04.html : 推 zoeforce:抱抱 >///< 07/15 16:30 : 推 RAWISJERICHO:認為…認為… 07/15 16:31 : 推 izual:免費的果然最貴。 07/15 16:32 : 推 wcsolo:樓下我要抱抱 07/15 16:33 : 推 chrishyper:天上掉下來的艷福真的不能亂吃~~不是被告就是被打xd 07/15 16:33 : → subwaycat:最後一段法官的理由,就跟認定有穩定收入的人不會偷東西 07/15 16:43 : → subwaycat:一樣薄弱...以後女方要誣告性侵又多個酒醉可以用了 07/15 16:44 個人推測,法官的理由應該不是這麼簡單的幾句話 記者趕稿過度精簡的可能性比較大 判刑的依據是「乘機性交罪」,所以可能還認定當時酒女的精神狀況不清楚 (這跟「你情我願」有關囉) : 噓 Wi11iam:賓館性侵又可以成罪了喔? 07/15 16:57 : 噓 nh75:法官腦袋有洞嗎?你情我願也有罪? 07/15 16:59 N大,你抓到點了 重點是「你情我願」,不是盧一堆「我有給多少錢」 (還被計程車司機打臉,沒給) : → https:打電話向酒店報備「任務完成了」 是哪招 XDDD 07/15 17:18 : 噓 SilentBob:超表的 07/15 17:18 : 噓 snipergg:法官是鼓勵仙人跳?? 07/15 17:22 : 推 srwcc:遇到這種真的要打電話叫警察帶走了 07/15 17:23 : 推 PlanktonEvil:湯姆克魯斯:mission complete 07/15 17:31 : → crazysinger:價錢沒談好 3千太低了 男的省錢省出事情 07/15 17:33 供詞版本一:根本還沒談好,就做下去囉 供詞版本二:說好了,事後沒給談好的金額 如果男方講的某版本是真實的 ...... 那就真的是省錢省出事情來 : → QIO:..帶出場的都要回報.... 07/15 17:55 : 噓 myown1345:我以前的主管也是,正咩一個喝醉就到處找人喇幾 冏 明 07/15 19:18 : → myown1345:明知道自己會這樣,還是很愛喝..="= 07/15 19:18 腦袋中有「快樂迴路」,請參閱精美的洪X譯作 : 噓 ppp111683:文組加油好嗎 這哪裡有罪 07/15 20:27 不是文組 幾個證詞疊起來,就有罪囉 : 噓 fghj142:看看這篇會x幾 07/15 21:19 : → rayjting:他有付錢哪是免費的 07/15 21:31 關鍵之二,就是計程車司機作證「沒付錢」(由「酒女身上沒錢」所推測)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3.238.18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ex/M.1405465810.A.F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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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充滿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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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酒店小姐上床不給錢,他們公司應該會幫忙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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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文給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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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酒店小姐也可以合意性交不收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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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為什麼要抗辯說他們有「講價」,就是要證明「該女並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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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於類似精神障礙的情形(醉到不能或不知抗拒)」,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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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當趁機性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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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監視器可以看到是該女自行上車,且她也表明醉到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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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條的要件才是主要攻防,所以說不管是哪個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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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沒講好」價錢-有講價,不該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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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講好了,更是皆大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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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沒付計程車錢-也只能導出男子不願意付。若說這證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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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沒談好,我覺得還比較可以得出那女的還有點意識。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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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個抗辯除了有偵審時不一致,使法官不相信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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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詞以外,都沒有自打嘴巴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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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JnRJIzs (s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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