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認真] 這次事件 已經影響到我的生活了

看板sex (西斯 性愛)作者 (ptt是條不歸路)時間14年前 (2011/09/09 17:29), 編輯推噓6(8220)
留言30則, 1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5 (看更多)
如果這帳號是你表哥給你的,那麼代表留的資料可能不是你本人 你想告人恐怕不太符合法律的人格權 不是在引用法條,只是想跟妳說妳這樣很難告得成 假使真要去提告恐怕最後起訴機會也不大吧!! 畢竟你很難舉證人家是攻擊你這位小女子,還是你所說拿你帳號留言的人 因為當你帳號共用時候甚至原先填寫資料不是本人的時候 其實就已經產生提告的爭議點出來了 ex: 假設今天cit8,本名是王小明,但是我卻寫是林康康等假資料 有人幹繳cit8的話,那麼在ptt裡cit8代表卻是林康康 要如何舉證其幹繳的是我王小明,而不是林康康,這都有解釋空間的 萬一檢察官接受被cit8告的人說法不起訴,那樣相對cit8可能會吃上誣告官司喔 當然今天如果是本尊開帳號而不是分身,才有會受到保障 cit8我很中肯,我沒有噓你文,也沒丟你水球,更沒有回信 ※ 引述《kusocat (Alibis)》之銘言: : 我在這裡說最後一次,我人在國外 : 你們可以查我ip,我人在美國 : 至於寫信給版主的,是拿我帳號po約泡文的鄉民, : 刪文道歉也是他,我在上一篇想說出事情始末, : 不過我想也沒人相信就是惹。 : 一堆人說矛盾, 這是當然。 不同人PO的文章是有關啥聯性? : 丟一些奇怪的水球我都沒抱怨惹。 : 不過讓我覺得難過跟生氣的是,一堆人動不動就問候我X,惡言相向, : 網路虛擬 但不是代表說話不必負責任 : 如果我被盜帳號也要負責 : 那真是太可笑惹 : 還有要拆句分解我的想法,是能真正了解我的感受嗎? : 引用法條很簡單,要酸要臭人都很簡單 : 但你們都沒想過,你們真的很輕易毀了我正常的生活 : 我朋友半夜從台灣打給我 : 我一個女孩子工作唸書就夠忙得了,偶爾偷閒一下。 : 偶爾上上PTT看看文章笑一笑 : 今天這樣子,我真的覺得一堆自稱中肯的人,真的可笑 : 還用一堆情緒化的字眼讓自己的文章好像很特別 : 啥哥啥姐的,台灣什麼時候被中國統治了 : 真是可笑,被亂PO文,被騷擾,都我的錯? : 語言暴力都沒錯? -- 乾乾乾乾乾乾乾乾乾乾乾乾乾乾乾乾乾乾乾乾乾乾乾乾乾乾乾乾乾 乾 乾 海洋首都 幸福高雄 公海船票 隨時候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4.4.135

09/09 17:30, , 1F
還沒吃晚餐就打人臉很過份耶
09/09 17:30, 1F

09/09 17:30, , 2F
你最後一段一定會讓人更要說你有怎樣XD
09/09 17:30, 2F

09/09 17:36, , 3F
所以你是林康康還是王小明?
09/09 17:36, 3F

09/09 17:38, , 4F
他應該是林小康
09/09 17:38, 4F

09/09 17:39, , 5F
這個討論串 版主瞬m?
09/09 17:39, 5F

09/09 17:39, , 6F
確定不是王康明
09/09 17:39, 6F

09/09 17:40, , 7F
林康明?
09/09 17:40, 7F

09/09 17:46, , 8F
反正我是信了
09/09 17:46, 8F

09/09 17:50, , 9F
09/09 17:50, 9F

09/09 17:50, , 10F
09/09 17:50, 10F

09/09 17:50, , 11F
09/09 17:50, 11F

09/09 17:51, , 12F
幹 沒對道 若
09/09 17:51, 12F

09/09 17:51, , 13F
09/09 17:51, 13F

09/09 17:55, , 14F
09/09 17:55, 14F

09/09 17:55, , 15F
09/09 17:55, 15F

09/09 18:27, , 16F
只是想噓愛
09/09 18:27, 16F

09/09 18:35, , 17F
笑了
09/09 18:35, 17F

09/09 18:46, , 18F
09/09 18:46, 18F

09/09 19:51, , 19F
所以你本名是林康康還是王小明?
09/09 19:51, 19F

09/09 21:03, , 20F
這是法律漏洞XDDD
09/09 21:03, 20F

09/09 21:04, , 21F
我用的破解方法是 假設 今天我是何金銀 可是我為了救阿麗
09/09 21:04, 21F

09/09 21:05, , 22F
化身蒙面咖啡貓 我受到無敵風火輪的攻擊
09/09 21:05, 22F

09/09 21:05, , 23F
蒙面咖啡貓受到的攻擊是真的 所以我何金銀 只要拿下面具
09/09 21:05, 23F

09/09 21:06, , 24F
像包青天大人提起告訴 不知可否行XD 簡單的說那就是...
09/09 21:06, 24F

09/09 21:06, , 25F
舉證責任 誰強 誰就贏XDDD 可是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阿XD
09/09 21:06, 25F

09/09 21:07, , 26F
我認真什麼 又沒錢賺 ...................
09/09 21:07, 26F

09/09 21:24, , 27F
我想知道的其實是 如果你在美國 可是我在台灣網路罵你
09/09 21:24, 27F

09/09 21:24, , 28F
那管轄權法院是在哪邊阿 美國法院會叫我出庭嗎XD
09/09 21:24, 28F

09/10 15:33, , 29F
如果大家都知道王小明是cit8 就算你是用王八蛋註冊還是可以
09/10 15:33, 29F

09/10 15:33, , 30F
以告...不過網路人格權現在還是在紛亂的時代 一切看法官
09/10 15:33, 30F
文章代碼(AID): #1EQTni0q (sex)
文章代碼(AID): #1EQTni0q (s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