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我還是覺得強暴犯強姦犯死刑好!
※ 引述《jason0929 (qqq)》之銘言:
: 看那麼多人在講,我還是來差一角好了,強暴或是強姦犯
: 關出來之後,會重複犯罪還是很多,畢竟他已經有經驗了,
: 通常萬事起頭難嘛!? 我之前看過新聞還是文字報導之類的
: 通常抓到強姦犯累犯的比例很高,那是不是台灣法律都在保
: 護壞人,說女生裙子穿太短引起他們的興奮,那如果去海灘
: 那不就每個人都是受害者,本來以為法律都是保障好人,可
: 以穿自己喜歡的衣服,後來因為法律的刑責太輕,變得穿衣
: 服要顧慮別人的反應,帶女朋友出門,萬一穿的比較短,就
: 一路上提心吊膽的,怕被突擊,之前有聽過一個事件發生在
: 台中知名夜景區望高寮,一對男女到那邊約會,被四五個混
: 混注意到,混混看女生長的還蠻有姿色,就心生歹意,先扁
: 了男生,如果是勒索就算了,把男生架在旁邊,輪姦他女友
: 給他看,男友無能為力的看著女朋友被輪姦,我不曉得法官
: 還是所謂的人權團體,不管是女友還是家人,發生這種事,
: 還能夠靜下心說 我們應該再給他一個機會改過!!那假設在
: 獄中他表現良好被假釋出來,誰能夠保證他不會再犯,萬一
: 犯了,是承擔這個後果,是社會每一個角落的人們,你我都
: 有可能,我沒有心理準備聽到這種事發身在我身邊,我也不
: 知道我會有什麼反應,我知道一件事情,釋放強姦犯給台灣
: 的社會成本太大了,我想以三個子彈來換取無以估計的成本
: ,是否更為妥當
不只針對原PO回文...
因為現在這種人一堆。
所有有同樣想法的一起回給你們。
第一
你們的對象是不是搞錯了?
強姦該判什麼刑並不是人權團體在決定的。
如果哪天強姦真的要改成死刑,也絕對不只人權團體會反對。
真的要這樣改,
你們就等著看司法實務界學術界會不會來反對,看教育界會不會來反對...
為何總是針對人權團體?
第二
法律如果是為了保護壞人而存在的,
那壞人就不用坐牢了,直接好人去坐牢不是就好了?
更何況什麼叫壞人什麼叫好人? 小學生在看卡通才會這樣分,
不就是犯罪的人跟沒犯罪的人嗎?
犯什麼罪,就怎麼處罰;怎麼處罰,專業人士決定...如此而已。
法律保障的是每一個人,包括犯法的人跟沒犯法的人。
第三
不要說什麼要是我女朋友被人強暴這種大事了...
就算只是罵我幾句或是偷我東西的人,
甚至只是那些馬路上開車很龜擋我路的人...
每一個我都非常想拿46直接把他爆頭。
但是如果被害人覺得誰該死,誰就要去死的話,
那才真的會世界大亂。
因為你討厭強姦犯,所以強姦就該是死刑,
那明天有人跑出來說他很討厭小偷,後天又有人跑出來說他很討厭貪污...
大家都去死光光算了。
第四
整天在嘲諷人權團體....
現在你們覺得該是與生俱來的基本人權,其實它事實上並不是人生來就有的。
你今天可以在網路上發表一堆這種有的沒的,還不用擔心被槍斃被砍頭被諸九族,
絕大部分都是你們最瞧不起的那些所謂''人權鬥士'',
前仆後繼的用性命去一點一點爭取來的成果。
人權團體維護的是人權,這裡面難道不包括你們的人權嗎?
第五
重罰世界就會更好?
如果所有罪通通都改成死刑你們知道世界會變怎麼樣嗎?
小偷來你家偷完東西就會趁你在睡覺把你幹掉,
不小心開車撞傷人就要趕快倒車把他碾掛,
殺人殺到一半後悔的也抱歉來不及了,只能繼續殺,
擄人勒贖的當然肉票絕對不能放回去,
強姦完也絕對不要留活口來指認我...
因為反正做了都已經是犯罪,犯罪已經是死刑,那還不如去降低被發現的機會...
這些東西才不是什麼''人權團體的官方說法'',
是只要有點智商的人稍微動腦就可以想到的事。
第六
請相信專業。
犯什麼罪該作什麼處罰,
處罰與行為的損害程度成不成比例
處罰方式有沒有違反人權,
怎樣的處罰方式才可以對人民產生嚇阻作用,
怎樣的處罰方式對正在進行到一半的犯罪有降低損害的作用....
這些都請交給專業人士判斷。
你們請負責把自己兒子教好就好。
第七
請告訴我現在世界上哪一個國家強姦在判死刑?
不要說強姦判死刑了,
現在世界上還有死刑這種處罰的國家在多數還是少數?
美國也有強姦犯,日本,歐洲也有...
台灣的強姦犯並沒有比較該死。
強姦就要去死...等你們當了上帝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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