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政大口交狼 8年至少姦5女

看板sex (西斯 性愛)作者 (楓)時間19年前 (2006/04/12 09:27), 編輯推噓7(704)
留言11則, 1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引述《hom746 (莫菲爾斯)》之銘言: : ※ 引述《hsianglu (翔)》之銘言: : : 應該修法~ : : 把性侵犯 [去勢] 這樣子就好啦! : : 人權團體?? 靠~ 最好是啦! : : 如果被性侵的是他的家人,最好是還人權的起來!! : : 一堆打嘴砲的團體 = = : : 補個靠 : 我是在推文中說槍弊的那位 : 連續強姦犯怎麼來的 : 原因無它 : 是政府製造出來的 : 對於這些強姦犯 : 應該直接槍弊 : 關進監獄還會浪費米 : 總歸一句話 : 法律是保護壞人的 也不盡然是這樣啦 強制性交犯罪者多半只是為了逞獸慾 多半不會真的動手傷害或殺害被害人 試想 若強制性交者一律處死刑 那他們在犯後殺害被害人的機率就大增了 反正強制性交是死刑,殺人也是死刑 乾脆把人殺了,被逮到的機會還比較低哩 這的確是立法者當初制定效果時的考量之一 也不能說對或不對 總之顧慮到被害人的生命安全 目前似乎只能這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51.110

04/12 09:53, , 1F
喔 原來還有這層考量
04/12 09:53, 1F

04/12 12:11, , 2F
還不簡單,強制性交的一率不麻醉閹割...累犯即斬首
04/12 12:11, 2F

04/12 12:12, , 3F
姦殺的一率無麻醉閹割之後直接斬首...不是很簡單?
04/12 12:12, 3F

04/12 12:28, , 4F
推姦殺斬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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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2:56, , 5F
法律系的各位大大加油了 的確需要想個方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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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4:22, , 6F
不然把他弄得生不如死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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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4:32, , 7F
那何不仿照新加坡的鞭刑呢?
04/12 14:32, 7F

04/12 14:45, , 8F
這個考量確實是必要的 不然實在太令人髮指....
04/12 14:45, 8F

04/13 12:26, , 9F
正常人都想得到這層考量吧 斬首的神經病
04/13 12:26, 9F

04/13 21:08, , 10F
人盡其用~可罰勞動工作~累犯者可加工作獄更重...
04/13 21:08, 10F

04/14 00:59, , 11F
推一個~很有道理耶~~ 也推閹割強姦犯~
04/14 00:59, 11F
文章代碼(AID): #14F5UBV3 (s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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