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婚前] 婚前買房 快鬧翻了
共 20 篇文章

推噓18(18推 0噓 58→)留言7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hingming0 (Mick)時間8年前 (2016/07/26 11:21), 8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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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問題. 1. 我也想要有房子,但是我錢不夠,老公不等我也不讓我參股,不爽。. 2. 老娘出一萬塊很好了耶。(妳有想過你在外租房、水、電等雜費一萬. 可能都不夠了,還談什麼生活費?妳只出了自己的錢,其它一毛都不. 想出). 3. 因為第1點,所以根本一開始任何跟房子有關的事情妳就完全排斥,. 想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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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6(16推 0噓 23→)留言3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pril79 (四月)時間8年前 (2016/07/26 11:29), 8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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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還不簡單,你糾結的點就是房子. 又沒人規定房子買來了一定要自己住,可以租人阿. 租金拿去繳房貸,這樣房子就是老公的獨立資產你沒話說了吧. 然後你們兩個再去租房子,房租平分、生活費平分、電費平分. 水費的話,我認為你應該多出50元,畢竟女生洗澡比較久,而且你還有一隻貓,耗水較多. 這樣你應該感到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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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4推 1噓 14→)留言1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ikkle0929 (米可)時間8年前 (2016/07/26 11:3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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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雖然是結婚前購買. 且登記為老公的名字. 但因為婚前並非房貸全部繳清. 能列入婚前財產的僅有頭期款部分(即你文中所述400萬). 剩下的房貸因為是婚後所清償. 假如結婚後不幸離婚. 結婚後償還的房貸是屬於剩餘財產分配的一部分. 所以不用擔心未掛名的一方在結婚後所付的房貸在離婚時財產分配無法列入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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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08(108推 0噓 128→)留言23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aturnangel時間8年前 (2016/07/26 11:4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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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述《yujou0101 (周妤)》之銘言:: 刪文是因為這個文章太夯了,再講下去一定會被我老公家人看到。我的天啊看到這句我忍不住要回文,這位姐姐,你真的是個非常非常虛偽的人。: 我剛剛已經發現我老公帳號回我站內信了。活該,網路真偉大,在此奉勸你老公,若有看到這篇請務必三思,您真的要把未來浪費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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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5(5推 0噓 17→)留言2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blue0312 (人也簡單 心也簡單)時間8年前 (2016/07/26 11:54), 8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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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始末實在像裹腳布一樣長. 你有想過為何會這樣嗎. 因為第一個問題沒有徹底解決. 然後你又發展第二.三.四問題. 一直扯來扯去所以版友看你的文很累. 你有一種把問題複雜化+搞大的症頭. 我幫你簡化一下. 1.如果這房子是你老公認識你前就買好的. 就這麼想那還有的怒嗎?. 你只是被分工需布置+買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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