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marriage ]
討論串[心情] 應大家需求來點續集
共 13 篇文章
內容預覽:
那麼多數字都懶得看. 只問你~限制男方看小孩是甚麼時間點的事?. 如果是發生在買青埔房之前,人家當然會不敢給你掛名. 事實上連先生都不敢自己掛名,就怕你離婚說要分. 不過如果是我的話,我會大方的讓你掛名. 因為剩餘財產分配看的是婚後增加的(收入+負債)/2. (這是比較粗糙的算法,但方向是這樣,贈與
(還有925個字)
內容預覽:
認真回文。如果你沒成功離婚再來討論吧. 可以給其他遠距離夫妻一點點參考。. 有些東西事前就應該講好,例如說買房子的地點。. 如果雙方沒有誰依賴誰的問題,其實就不用執著於家用多少,執著於共同基金。. 像原Po都已經過了不用與公婆同住的第一關,結果倒在該買哪裡的第二關. 有些東西直接講出來會比事後怒氣爆
(還有394個字)
內容預覽:
抱歉,雖結案,但應大家需求再多擠一點!. 我認為有幾篇是站在我立場思考,有慢慢的找出盲點..... 依照第一篇,大家的反應也是我婆婆的反應,我其實不意外!. 但魔鬼藏在細節裡,有人可以想得更深,有的只能單純理解表面的字句!. 先說我自己的觀念(版上很多人不認同),婚前就知道彼此收支狀況,婚後應該是在
(還有2143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