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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rriage ]
討論串[心情] 應大家需求來點續集
共 13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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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同情原原PO和原原PO搞砸的一切,. 毀掉婚姻的倒不是目標不對或是沒有情義, 是手段不成熟而且笨. 我想這種言論大家可以接受:. 戒菸, 否則離婚. 不准曖昧, 否則離婚. 不准酒駕, 否則離婚. 不跟公婆住, 否則離婚. 但是大家無法接受原原PO的. 把房子登記在老公名下, 否則離婚. 不是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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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在前面,我是冒著被噓爆的風險回此文的@@. --------------------版歸要求須給明確建議------------------------------------. 1.先跟老公面對面地談清楚,反正都已經撕破臉了. 乾脆把雙方能夠接受的條件全部擺出來.看那些可以接受哪些不能接受.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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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事情的確無法用二分法一概而論. 但一個人的人情世故/待人接物. 可以知道甚麼事情該做,甚麼事情不該. 甚麼事情要守本分,不能逾矩. 想要被老公養 不想去工作 真的沒甚麼. 哪怕喊著要女主內實際上無所事事. 他的老公甘願都沒問題. 原原PO會被鞭成這樣 是因為他逾矩了. 更糟糕的是大家都告訴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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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種事情真的沒有甚麼對錯. 只是期待跟期望婚前要溝通好. 很多男人比較傳統只是希望找一個女人陪他. 然後照顧小孩. 但是話說回來. 很多男人挑對象不是找一個自己的依附品. 是一個"能力" "責任感" "價值觀" 跟自己相當的另一半. 其實女人要求或是期望男人負擔大部分的養家費用 或是應該買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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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講結論 貧窮夫妻百事哀 想要的太多錢又賺的不夠就會這樣. 回文基本上都噓女森 我倒是覺得這種事也沒什麼對錯問題. 原PO講了落落長的一大堆 其實不就那幾個條件?. 在台北的娘家附近買間房 希望可以當全職媽媽帶小孩 然後老公負責家用. 說真的 這個條件也沒多高 我們家現在就是這樣. 爸媽在台北有間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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