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苦惱] 看來非離不可了 (監護權相關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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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9(9推 0噓 14→)留言2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it855407 (盜小君)時間16年前 (2008/10/19 01:2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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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刪~. 基本上,離婚的條件不是你老婆說的算,如果真走到這一步,. 有些觀念你要先知道:. 一、. 法律上有關離婚的部份,有小孩監護權、財產分配、子女生活費、贍養費等等,其實無論. 監護權歸屬誰,另一方對小孩仍有撫養的義務,所以就算監護權在男方,男方一樣可以要. 求女方分攤小孩的養育費用,並不是監護
(還有1398個字)

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nanaJ (健康就好)時間16年前 (2008/10/19 20:0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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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超過三行...所以冒出水面回文的潛水者*_*/. 部份43~補充一下法律上的小知識. 君兒大所說的"監護權"自從民國85年修法以後 是指"父母以外的第三人". 如果是"父母"對小孩行使保護教養的權利義務 法律上在民國85年修法以後稱為"親權"父母可以要求探視小孩子 這部分是規定在民法的1055條
(還有668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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