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對聘金有點無奈
看板marriage (婚姻)作者angilcus (angilcus)時間3年前 (2021/05/10 12:20)推噓-1(3推 4噓 29→)留言36則, 13人參與討論串20/34 (看更多)
路過看到你的這篇文,感覺你需要的是方案?(如果錯了請略過)
一、先說大聘小聘
如果你覺得金額太大,那就先HOLD住,等之後有機會在談先不急。
在婚姻這條路,女人的價值線比男人短,女人會隨著年華老去而跌價,但男人會因為時光歲月薪資條件飛升而攀升。
所以你不用急著給答案,就先放在心裡,等以後女方在提在打槍,把心裡的條件拿出來就好。
二、談的方法
碰到這種高姿態的親家,談的態度就很重要。
聽到這種要錢如命的親家時,就要心裡有數,這種親家是把錢放在女兒的幸福前面談的。
因此,他們口中的為女兒好、以後會給女,都聽聽就好。
畢竟婚一旦結了之後,兩老會不會把聘金吐出來給女兒,天知道。
何況,萬一這親家真的把聘金給了女兒,搞不好女兒到時覺得那是她父母給她的,也不會還給你。
所以不必跟他們撕破臉、表態度,只要臉上掛著淡淡的微笑,口頭上表示知道了就好。
至於答不答應這條件,印章在你的口袋,錢在你的帳戶裡,你只要不去轉帳領款,誰也逼迫不了你,不是嗎?
除非你自作孽不可活,愛死對方,寧可把自己一生幸福都賠上去,那就不用說了。
三、結婚
這邊有幾種方式--
A、奉女成婚
先不去管大聘小聘,反正就先住在一起,等有了在談。
那時看女方的牌怎麼出,最多女方會鬧死鬧活,用小孩逼你就範。
但是你若能淡定,死守自己的底線,女方大多都會點頭答應。
但女方若夠狠,也會有女方痛下狠決,把孩子墮了,那時你就要打以拖待變的方法。
口頭說知道,用忙碌等等方式以拖字訣,讓女方先把孩子生下來,再來談。
最多,就是依照女方意思,大聘小聘支付了事。
但那時搞不好你的經濟能力已經提高了,這點大小聘也對你不是難事了不是嗎?
B、以時空換取婚姻
會提這種大小聘的,通常都認為男方已經落入我的手中了,死活都任我宰割了。
所以,這時你就要有耐心,慢慢等,等女方自己先開口想結婚,那時你在跟女孩子好好談。
畢竟結婚不是賣身契,現在給了大小聘,萬一以後離婚後,難道女方會把當初結婚的大小聘還來嗎?
又不是賣女兒,賣斷不還,現在的年代了,還談大小聘,那麼這種親家又有多麼重視這女孩子的幸福呢?
如果好好談後,女孩子懂了,願意配合一起爭取這段婚姻,那麼你們就還有未來可言。
但是萬一談了後,女孩子堅持一定要大小聘等等,還要爭取什麼房屋登記權等等。
那麼你就要考慮了,這女孩子到底是把你們二人之間的未來幸福看的比較重要?還是把你口袋裡的、帳戶裡的看的比較重?
人生不能重來,也許以你的能力賺錢容易,但是事情無法重回,一旦做出錯誤的決定,往往人生往返都是數載之後。
希望你要三思,真的無法繼續,那麼就奉勸你一句--天涯何處無芳草,何必單戀一枝花?
也許為了一個人放棄整座森林,原本是個美好的想法,但那棵樹並不希罕你為她所奉獻出的一顆心時,那麼你又何必費盡心機?
愛情小說永遠是為了那千萬分之一的機率而寫的,但你認為你可能是那千萬分之一嗎?
C、成年人的選擇
其實,我看到很多問這種問題的人。
每次我看到總是在想--你們在法定年齡上都已經成年了,何必還要非要爸媽的同意才能成婚呢?
如果雙方有一方的父母反對,那麼你們就覺得自己無法攜手共同獲得幸福了嗎?
雖然在東方思維裡,總希望能夠獲得父母的同意獲得祝福比較好。
但是萬一雙方的父母非常頑固,或者又以龐大的金錢為意,而你們無法付出時候,難道就此放棄彼此攜手共渡一生的機會?
我並不是鼓吹革命的前衛人士,但是在這種問題上面,我認為父母的意見都只是參考。
但真正讓你們雙方締結為夫妻的真正契機,仍然是你們雙方自己的決定。
如果你們雙方的意志夠堅定,那麼何必非要父母的意見?
我就看過有些人只是通知父母親到場,婚姻還是自己做決定。
但是退一步說,萬一這樁婚事並不受父母親祝福,那麼你們自己心裡就要有數。
被某一方父母親冷眼看待就是日後常事,面總是要見的。
醜媳婦總要見公婆,鼓起一萬分勇氣面對現實吧!
自己的父母親再怎麼還是父母親,他們總不會真的與你們斷了親情緣份。
況,血緣這件事情,最殘忍的就是斷不了,即便想要用各種方式,用法律訴訟都很難斷。
因此,如果雙方意志堅定,那就不用擔心前面波濤洶湧,齊力斷金吧!
在西方,男女雙方結婚只是男女雙方自己的事,父母親無法左右你們的決定。
需知道,這樁婚姻一旦結成,無論是好是壞,日後承受你們雙方善緣與苦果的都是你們自己。
切莫因為誰的一二句話,就輕易改變了經營了許久的緣分。
因為為了別人而改變決定,往往總是造成日後後悔的結果。
只有自己無悔的決定,才能讓自己在日後萬一承受變因時,能夠坦然無悔的面對。
最後,只能給你們祝福,希望你們做出無悔的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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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6.96.18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620620418.A.54B.html
※ 編輯: angilcus (118.166.96.181 臺灣), 05/10/2021 12:22:55
※ 編輯: angilcus (118.166.96.181 臺灣), 05/10/2021 12: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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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那難道拿女兒當買賣的父母就不渣囉?
而且,父母拿女兒當籌碼要聘金時,女兒都不吭氣也很理直氣壯囉?
所以,女的不肯放棄聘金,男的不肯給,雙方也不肯分手,又同居,不等生孩子還等什麼?
還是你有更好的方法,願聞其詳?
只會喊人渣,無法給出更好方法,是沒辦法解決問題的。
要喊渣,我更覺得要聘金的爸媽更渣,是整件事情的始作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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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男女平等,那麼就不要跟男的要什麼大聘小聘。
原PO就是無法折衷談,才PO出來討論,還要折衷談啥?
對方父母就是要大聘小聘才肯嫁女兒,還是說妳想幫忙去折衷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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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沒看原PO寫的嗎?倆人雙方同居中,房子是男方的。
既然不肯分手,又想要在一起,又無法結婚,不等孩子有了再來談,不然等什麼?
既然你覺得此招超廢,那閣下覺得自己很厲害,那麼要不要你去幫原PO談?
施展一下你的談判高才!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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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當然是沒辦法的辦法,原PO已經很有誠意去談親了。
對方父母親要錢不要女兒的幸福,如果男方跟女方也無法達成共識,雙方又不肯分手。
倆人又住在同一個屋簷下,請問難到閣下要他們談伯拉圖嗎?
而且,要弄清楚,有孩子不算威脅,而是達成目的的方法之一。
如果男的真想要這樁婚姻,也只能這樣拉!
而且我又不是只提供這一種方法,你們似乎只看到這種方發就發難,好奇怪啊!
要選擇哪種方法,都是大人了,自己可以思考選擇啊!
又沒強迫!
分享討論,這裡只是提供方式。
※ 編輯: angilcus (118.166.96.181 臺灣), 05/10/2021 13:3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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