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該跟婆婆拿退稅的錢嗎(文長)

看板marriage (婚姻)作者 (Try)時間5年前 (2019/05/15 10:03), 編輯推噓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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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angkunyi (142)》之銘言: : 所以我其實沒有想拿那筆錢,我只是希望回到「婆婆拿她該拿的,小姑繳該 : 繳的」. 抱歉, 妳這段話給我的感覺是 : 反正我也拿不到好處, 那婆婆就拿她該拿的, 小姑去繳她該繳的. 先生的立場是 : 我們又沒有損失, 幫家人忙,人家又有錢拿有什麼不好? 小姑的立場 : 退稅的錢並不是小姑拿走的, 原文中小姑退稅的8千是給媽媽(婆婆)的. 所以小姑立場應該也是, 我又沒損失, 幫家人忙,媽媽又有錢拿有什麼不好? 而原PO的立場是: 1. 小姑又沒有真的扶養, 為了節稅這樣做, 我們也沒有從中得利. 2. 如果婆婆邏輯是A, 那8000歸她, 3000應該歸我.   若婆婆邏輯是B, 那3000歸她, 8000應該歸我啊! (這真的很奇怪, 那不是小姑的稅金嗎????) 計不計較是相對的, 退稅8千, 原PO相較先生和小姑的態度, 明顯是相對愛計較的無誤. ------- 當然我是覺得能節稅原PO有一定程度的貢獻. 按說最佳情況是對方自動拿錢出來分. 只是一來細算貢獻程度, 婆婆媒合, 節稅是節小姑的稅, 而原PO是將對自己節稅沒幫助的權利轉讓, 且先生是孩子的爸. 就算1/4, 那也不過2000元. 二來, 這筆錢是給長輩的, 先生和小姑都不在意, 只有原PO在意. 這相當於小姑和先生都拿兩千出來, 只有原PO要討兩千元. 要是我是先生的話, 我會直接拿兩千元出來給原PO, 扯這個根本浪費時間. ------ 而婆婆的立場: 8千稅金本來就是小姑該繳的, 原PO小孩有沒有自己報扶養都不需繳稅. 透過節稅手段而""多出來""的八千拿來當孝親費或紅包錢. 不然這八千先大家一人分兩千, 再另外找名目討錢把八千討回來, 這樣原PO會覺得比較好? 原PO認為婆婆愛計較錢, 而且好處都婆婆拿走, 原PO自己沒得利. 那在計算的過程就千萬不要學婆婆阿, 不要忽略了姑姑和老公的份量. ----- 我自己是有其他節稅方式, 所以老婆那邊的扶養給她其他家人報沒差. 我自己的認知是,主要是看節下誰的稅金, 親戚間順手幫個忙, 我不太會去討好處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1.240.1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557885822.A.74F.html

05/15 10:46, 5年前 , 1F
就擺明了是一個愛計較的媳婦呀,不爽就自己搬出去住,
05/15 10:46, 1F

05/15 10:46, 5年前 , 2F
大家各自都沒省到,看她會不會後悔自己的愛計較
05/15 10:46, 2F

05/15 12:28, 5年前 , 3F
啃老啃的不遮掩 其實我最訝異的是他認為長輩有工作
05/15 12:28, 3F

05/15 12:28, 5年前 , 4F
能力他就可以不用給 不是他沒錢沒辦法 所以長輩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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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2:28, 5年前 , 5F
工作能力拜託希望能不給
05/15 12:28, 5F

05/15 14:46, 5年前 , 6F
就是一個「既然我沒好處拿那大家都不要爽」的概念啊
05/15 14:46, 6F

05/15 14:46, 5年前 , 7F
硬要說也是沒啥問題就是寧願損人不利己的觀感很差而已
05/15 14:46,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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