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是我太計較嗎?
看板marriage (婚姻)作者skytowerlll (東尼)時間8年前 (2016/11/01 11:02)推噓11(53推 42噓 277→)留言372則, 46人參與討論串15/22 (看更多)
問題簡化就是原PO不願意負擔妹妹的帳單.
現況是原PO和先生一個月一人拿一萬出來當家用.
可是,這一人一萬到底怎麼用?
誰用的多,誰用的少? 不夠用的怎麼補? 用剩的怎麼算?
家用中額外用來支付先生這邊的有婆婆和小姑有來住時的吃得和用的.
婆婆及小姑的電話費, 及可能有的小姑的汽或機車保險.
但沒有列出,原PO使用了多少.
沒有比較,怎麼知道誰用的多,誰用的少?
說不定先生還覺得這每月一萬中扣掉公費,都還有剩
剩的錢也不是他在管,有什麼好計較?
再看看其他的.
房子是和先生快結婚前買的, "登記在女方"名下.
娘家幫忙出頭期款,但先生每月還一萬.
每月繳貸款女方一萬五 , 男方一萬.
一個月多繳5000,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這是賺是虧?
再細看一下,
假使頭期款兩成 (貸款貸到緊繃80%) , 那麼男方總共會付20% + 1/2.5 * 80 = 52%
女方則是 1.5 / 2.5 * 80 =48%
如果頭期款是3成 , 那麼男方則是58% ,女方42%.
前者每千萬房價中, 男方就多出了20萬.
後者每千萬房價中,男方就多出了160萬
這問題是這樣的,
我們不知道當時買房時有沒有爭執,條件怎麼談的.
但以結果來看,房子登記在女方名下,
整篇文中未談持分的規劃.
男方做到這樣了,結果原PO跟他算幾千元的帳單.
有多少人可以接受婚後幫忙繳登記在對方名下的房貸?
可以接受,先繳了錢再來談持分? 妳老公願意!
為什麼這部分不先算清楚?
再看幾個邏輯問題:
娘家爸媽出頭期款,說是"嫁妝".
結果這"嫁妝"登記在自己女兒名下.
先生怎麼收? 這根本就不是要給他的阿.
這嫁妝二字本身就是在楷油.
如果聘金是給自己兒子頭期款,客觀上可以接受?
回到問題.
一人一萬當家用.
先生從中支付妹妹的帳單為什麼會有問題?
因為是原PO去付帳的. 因為家用的錢是原PO在支配的
從家用中拿錢出來付錢 與從她個人帳戶拿錢出來付帳單的意思是差不多的.
那麼,我的建議是,要算的這麼清楚.
一定要記帳,拆帳.
說不定對男方來說覺得一個月一萬很夠了, 混在一起還要被管東管西.
誰知道?
一個月家用兩萬,夠四個人用.
其中婆婆近一年多是住大伯家,小姑是大學生一個禮拜僅回來3~4天.
真要算水電瓦斯菜錢是能有多少?
如果平常個人花費都各出各的,家用到底要多少?
而且,剩的不也原PO自己存下來了嗎?
另建議原PO.
不是到自己手上的,就都是自己的,不能再吐出來.
先生是信任妳,才把錢交給妳管,把房子登記在妳名下.
不要讓他認為,他都已經做到這樣了,妳卻把這些當成理所當然.
然後眼下的還要跟他明算帳.
※ 引述《WinstonKuo ( )》之銘言:
: 背景:
: 結婚快三年 尚未有小孩
: 先生有一個哥哥(結婚住外地)一個妹妹(尚在念大學),
: 小姑一個禮拜大概回家住三到四天
: 公公不在了,婆婆為家管(每月有租金跟勞保收入,我們沒給孝親費),
: 婆婆近一年暫時住大伯那,不定期偶爾回來與我們小住,
: 但等我們有小孩後應該就是回來長住
: 結婚之前先生家為租屋,婆婆負擔租金
: 現在房子是我跟先生在快結婚前買的
: (三房,目前一間住婆婆,一間住小姑,一間我跟先生),房子登記我名下
: 頭期當初為娘家爸媽幫忙出的,說好是嫁妝,但先生堅持每月攤還給娘家媽媽
: 但其實娘家媽媽說過不用還,先生也知道娘家媽媽將這筆錢存在我名下
: 現況:每月房貸25000
: (我一萬五,先生一萬,
: 先生外加每月轉帳給娘家媽媽的一萬,在我的帳戶存在我名下)
: 家用;一人各拿一萬
: (包含所有水、電、瓦斯、管理費,電話費(包含婆婆電話費)所有吃飯的家用)
: 小姑吃家裡的用家裡的,全都含在我們家用裡了
: 健保費、電話費、稅金、車險,這些帳單來我真的覺得我不想幫她繳
: 她自己收了帳單也只會放在桌上,一整個就是收到帳單大家擺爛的態度(包含先生)
: 然後如果我沒繳就等著接到電信公司催繳了
: 結果就會是小姑跟婆婆或先生說,然後先生去幫忙補繳
: 我就這樣用家用幫小姑繳了快一年健保費與電話費
: p.s婆婆每個月也都有給小姑生活費
: 這一次電話帳單來了(是小姑自己收的,然後又丟在客廳桌上)
: 我真得受夠了,直接拿到她房間的桌子上擺著
: 然後我跟先生說我做了這個動作
: 先生說,如果是你自己的弟弟妳一定會幫他繳,
: 我回先生:那你用你自己的錢幫小姑繳,我沒意見,我不打算用家用再去負擔
: 我自己心裡想法:能接受小姑還是學生,吃家裡用家裡就算了,
: 但其他費用我沒必要照單全收阿!?
: 我有義務要照顧婆婆,但沒義務要照顧小姑啊
: 我也需要存錢,照顧我未來的小孩
: 請問是我太計較嗎?
: 希望大家能給我點建議~TKS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YES/NO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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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定義,怎麼用,誰用的多,剩的算誰的. 這應該原PO要講清楚.
至於讓出兩間給婆婆小姑,
如果房子一半是先生的,那我會說原PO虧大了.
可是現況來看,要算的這麼清楚的話.
人家一個月兩萬換來什麼? 小姑和婆婆的居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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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原PO應該硬起來.房子按比例分,不要楷油.
然後叫先生也不要在"家用"上楷油.
我覺得拉,先生在思考整體花費上,就是會想說自己已經有付出的總和.
如果這時候說:這位先生,是你自己放棄你的權益的,我想沒多少人會接受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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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沒有多少人願意付自己的先生/老婆 "房租" 而不是房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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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是現在銀行貸款的上限了,如果可以貸超過80%,我個人是很佩服的
當然,如果貸的越低,先生所繳費用的%數會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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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貸款"沒有持分, 和房租有什麼不一樣?
至少拉男女對調,絕對被罵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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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期款越多,先生所負擔的比例越高.
如果頭期款在上升到40%,那先生負擔高達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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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實際上,房子的持分就"還沒"拿出來.
至於會不會拿,我不知道.
當然霸氣一點就拿出來,然後嗆先生不要在家用上楷油,不要多住兩個人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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