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苦惱] 結婚好嗎~非婚生女
全部看完了@@ (我真閒)
cusa 看起來應該是有能力照顧自己的女人,經濟上也可以,
所以我的建議是,
如果妳很重視這個孩子,妳自己一個人"確定"養得起,
我必須勸妳,先別急著結婚,先把孩子生下來,
在法律上,非婚生女的監護權,屬於母親,
這樣妳才不會因為婚姻的束縛,或父方以監護權挾持妳,搞到最後要打官司爭監護權。
(當然,如果妳以後想擺脫這個孩子,就必須要先結婚,
這樣妳才可以"名正言順把拖油瓶丟給孩子的父親"。)
現在的戶政不會寫上「父不詳」,只會空白,
絕對不要因為父欄上的空白與否,給妳自己一個必須結婚的「藉口」,
那是最愚蠢的行為,也會為妳帶來非常大的麻煩!
故事看起來,妳男朋友不是太牢靠,
兩個人要走入婚姻,應該是要發揮 1+1>2 的效果,
如果沒有這種效果,還加重妳的"負擔",
妳為什麼一定非要跟他結婚不可?!
※ 引述《cusa (一定要幸福)》之銘言:
: 還沒認識他之前,自己一個人買了房子付頭期款,
: 付房貸,裝潢,買所有家電家具
: 有卡費,不代表沒有存款或其他資產
: 女人努力工作,卻被指責家庭沒辦法顧好,
: 說要幫我還清所有房貸,我說我想要自己還,我不想要年過三十還要靠父母
: 我住自己買的房子上班只要五分鐘,我為什麼不能體諒自己
: 一結婚就分居,因為我好累又要懷孕又要工作又要通勤,又不會被體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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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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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
我只是在想結婚以後他如果都不關心我跟小孩的話,要離婚的話
我可以硬不要結婚,即使我有小孩,小孩父不詳,未婚生會不會比離婚好?
他花了那麼多錢來籌辦婚禮,所以結婚,他之前擔心我會不會就騙錢不結婚
』
是的,妳確定要這個孩子的話,
小孩父欄空白(不是「父不詳」),未婚生會比離婚好!
不要急著結婚,但是妳可能得想辦法延後、或還他錢、或一人一半…
※ 編輯: ants1224 來自: 59.115.49.174 (02/09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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